黑龍江齊齊哈爾2017會考數學考試說明

導讀:黑龍江齊齊哈爾2017會考數學考試說明已經公佈,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引導學生理解和掌握進一步學習所必需的數學知識,爲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基。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黑龍江齊齊哈爾2017會考數學考試說明

  一、指導思想

國中升學考試應有利於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體現九年義務教育的性質,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有利於引導新課程的實施,全面落實課程標準所設定的目標;有利於引導課程改革的深入開展,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有利於全面、準確地反映國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有利於師生的教與學,促進教學均衡發展;有利於初高中知識銜接,爲後續學習打下堅實基礎。

  二、命題原則

國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要面向全體學生,堅持能力立意,以有利於推動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有利於加強學科教與學的正確導向,尤其要把考查學生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放在首位,以有利於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爲原則.同時,也要注重引導學生理解和掌握進一步學習所必需的數學知識,爲學生的終身學習奠基.

要從數學學科的特點出發,堅持考查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數學思想方法和思維能力的方向;從促進學生學會學習的角度,考查獲取新知識、獨立學習的能力;從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角度,考查應用數學的意識,分析和解決在相關學科、生產和生活中帶有實際意義的數學問題的能力;從培養學生創新意識的角度,考查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探索和研究問題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從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的角度,考查對數學本質屬性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的能力和包括數學知識、技能、能力和個性品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加強開放性問題的研究,增加、設置有價值的開放性試題,讓學生自由發揮,以考查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加強對學科內知識的綜合能力的考查,增加與其它學科間的知識滲透,以考查學生綜合應用能力,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

  三、命題依據

《2016年會考改革方案》;《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齊齊哈爾市2017年數學學科考試說明》;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

  四、命題範圍

以本地區使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義務教育教科書爲基準.

  五、考查方式

考試採用閉卷筆答方式(實行網上集中閱卷),滿分分值爲120分,考試時間爲120分鐘.

  六、試卷結構

數與代數內容約佔50%,空間與圖形內容約佔40%,概率與統計內容約佔10%.

試題的難度係數爲0.75左右.

整卷難度與能力要求:基本能力佔50%左右,透徹理解掌握數學概念、數學思想方法佔30%左右,綜合運用知識、創新能力佔20%左右.試題易、中、難內容的比約爲7:2:1,在後兩個比中體現區分度.

題型分爲單項選擇題、填空題、解答題.其中單項選擇題爲10道左右,每小題3分;填空題爲9道左右,每小題3分;解答題7道(其中包括計算題、圖形變換題、二次函數圖象與性質綜合題、幾何證明與計算題、統計初步應用題、一次函數圖象信息題、數形結合題等).

  七、考查內容

在《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要求的全部知識和技能中,命題內容要涵蓋國中數學教材每章內容.爲了升學考生更好的進行初高中知識銜接,加強對因式分解、一元二次方程、二次函數等相關知識的考查.根據我市教學及教材使用情況,考查知識點具體如下:  數與代數(62個考點)

1.有理數:

(1)理解有理數的意義.

(2)會比較有理數大小.

(3)藉助數軸理解相反數和絕對值的意義.

(4)會求有理數的相反數.

(5)會求有理數的絕對值;知道|a|的含義(a表示有理數)絕對值符號內不含字母.

(6)掌握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

(7)掌握簡單的混合運算,能運用運算律簡化運算;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及簡單的混合運算以三步爲主.

(8)理解有理數的運算律.

(9)能靈活處理較大數字的信息.

(10)能運用有理數的運算解決簡單的問題.

2.實數:

(11)瞭解平(立)方根、算術平方根的概念.

(12)會用根號表示數的平(立)方根.

(13)會求平(立)方根.

(14)瞭解無理數、實數的概念,理解實數與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能求實數的相反數與絕對值.

(15)能用有理數估計無理數的大致範圍.

(16)瞭解近似數的概念.

(17)瞭解二次根式、最簡二次根式的概念,及二次根式(根號下僅限於數)加、減、乘、除運算法則.

(18)會進行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數式:

(19)理解代數式的意義及表示.

(20)理解代數式的實際背景或幾何意義.

(21)會求代數式的值.

4.整式與分式:

(22)瞭解整數指數冪的意義及基本性質.

(23)會用科學記數法表示數.

(24)瞭解整式的概念,掌握合併同類項和去括號的法則,會進行簡單的整式加、減運算及簡單的乘法運算;簡單的整式乘法運算中,多項式相乘僅指一次式之間以及一次式與二次式相乘;乘法公式指:(a+b)(a-b)=a2-b2,(a±b)2=a2±2ab+b2;因式分解(指數是正整數)時,直接用公式不超過二次.

(25)會推導乘法公式並能進行簡單運算.

(26)會用提公因式法、公式法進行因式分解.

(27)掌握分式、最簡分式的概念及基本性質,能利用分式的基本性質進行約分和通分.

(28)會進行簡單的分式加、減、乘、除運算.

5.方程(組):

(29)能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係列出方程,體會方程是刻畫現實世界數量關係的有效模型.

(30)經歷估計方程解的過程.

(31)掌握等式的基本性質.

(32)會解一元一次方程.

(33)會解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解可化爲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

超過兩個;會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簡單的數字係數的一元二次方程.

(34)會解可化爲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

(35)掌握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

(36)會用一元二次方程根的判別式判別方程是否有實根和兩個實根是否相等.

(37)能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結果是否合理.

6.不等式(組):

(38)掌握不等式的概念及基本性質.

(39)會解簡單的一元一次不等式並能在數軸上表示出解集.

(40)會解由兩個一元一次不等式組成的不等式組,並會用數軸確定解集.

(41)能根據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係,列出一元一次不等式,解決簡單的問題.  7.函數:

(42)探索簡單實例中的數量關係及變化規律.

(43)瞭解常量、變量的意義.

(44)瞭解函數的概念及三種表示方法.

(45)能結合圖象對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關係進行分析.

(46)掌握函數的自變量取值範圍、會求出函數值.

(47)能用適當的函數表示法刻畫簡單實際問題中變量之間的關係.

(48)結合對函數關係的分析,能對變量的變化情況進行初步討論.

(49)掌握一次函數的概念及表達式.

(50)會用待定係數法確定一次函數的表達式.

(51)能畫出一次函數的圖象,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和表達式y=kx+b(k≠0)探索並理解k>0和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52)理解正比例函數.

(53)體會一次函數與二元一次方程的關係.

(54)能用一次函數解決實際問題.

(55)掌握反比例函數的概念及表達式.

(56)能畫出反比例函數的圖象,根據圖象和表達式y= (k≠0) 探索並理解k>0和k<0時,圖象的變化情況.

(57)能用反比例函數解決某些實際問題.

(58)掌握二次函數的概念及表達式.

(59)掌握二次函數的圖象及性質.

(60)會用配方法將數字係數的二次函數的表達式化爲 的形式,並能由此得到二次函數圖象的頂點座標,說出圖象的開口方向,畫出圖象的對稱軸,並能解決簡單實際問題;會根據公式確定二次函數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和對稱軸.

(61)掌握二次函數的應用.

(62)會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圖形與幾何(87個考點)

(一)圖形的性質

8.點、線、面、角

(63)通過實物和具體模型,瞭解從物體抽象出來的幾何體、平面、直線和點等.

(64)會比較線段的長短,理解線段的和、差,以及線段中點的意義.

(65)掌握基本事實:兩點確定一條直線.

(66)掌握基本事實:兩點之間線段最短.

(67)理解兩點間距離的意義,能度量兩點間的距離.

(68)理解角的概念,能比較角的大小.

(69)認識度、分、秒,會對度、分、秒進行簡單的換算,並會計算角的和、差.

9.相交線與平行線

(70)理解對頂角、餘角、補角等概念,探索並掌握對頂角相等、同角(等角)的餘角相等、同角(等角)的補角相等的性質.

(71)理解垂線、垂線段等概念,能用三角尺或量角器過一點畫已知直線的垂線.

(72)理解點到直線的距離的意義,能度量點到直線的距離.

(73)掌握基本事實:在同一平面內,過一點有且只有一條直線與已知直線垂直.

(74)識別同位角、內錯角、同旁內角.

(75)理解平行線概念;

(76)掌握基本事實:過直線外一點有且只有一條直線平行於這條直線.

(77)掌握平行線的性質定理:兩條平行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同位角相等;兩條平行直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內錯角相等(或同旁內角互補).

(78)能用三角尺和直尺過已知直線外一點畫這條直線的平行線.

(79)探索並證明平行線的判定定理:兩條直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如果內錯角相等(或同旁內角互補),那麼這兩條直線平行;探索並證明平行線的性質定理:兩條平行線被第三條直線所截,內錯角相等(或同旁內角互補).

(80)瞭解平行於同一直線的兩條直線平行.  10.三角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