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科主治醫師輔導:“焦慮性神經症”診斷依據

  1.廣泛性焦慮

內科主治醫師輔導:“焦慮性神經症”診斷依據

(1)過分的焦慮持續時間在半年以上;

(2)伴植物神經功能亢進、運動性不安和過分警惕;

(3)不符合強迫症、恐怖症、抑鬱性神經症的診斷標準,且焦慮並非器質性疾病引起的。

  2.驚恐發作

(1)無明顯原因突然發生的.強烈驚恐,伴瀕死感或失控感;

(2)發作時伴有嚴重的植物神經症狀;

(3)每次發作短暫(一般不超過2小時),發作明顯影響日常工作;

(4)1個月至少發作3次;

(5)特別要注意排除甲狀腺機能亢進及腎上腺嗜絡細胞瘤、心血管病、自發性低血糖、內分泌病、藥物戒斷反應和顳葉癲癇所致的類似發作;

(6)不符合憶症和恐怖症的診斷標準;

(7)腦電圖示X活動減少B活動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