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臨牀醫學理論婦產科學熱點:妊娠合併心臟病

妊娠合併心臟病是產科嚴重的合併症,是孕產婦死亡的主要病因之一。妊娠合併心臟病在我國孕、產婦死因中高居第2位,位居非直接產科死因的首位,我國發病率約爲1%。

2017臨牀醫學理論婦產科學熱點:妊娠合併心臟病

  臨牀表現

心衰的早期表現爲:輕微活動即有心慌、胸悶、氣短,脈搏在110次/分以上,呼吸在24次/分以上及肺底部可聽到少量持續性溼囉音等;較嚴重時表現爲:咳嗽、咯血及粉紅色泡沫樣痰(其內可找到心衰細胞)、脣面發紺、頸靜脈怒張、下肢明顯浮腫、靜臥休息時呼吸脈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續性溼囉音及肝脾腫大、壓痛等。最嚴重時表現爲:端坐呼吸、口周顏面發紺更重、心動過速或心房纖顫等。

  診斷

由於正常妊娠的生理性變化,可以表現一些酷似心臟病的症狀和體徵,如心悸、氣短、踝部水腫、乏力、心動過速等。心臟檢查可有輕度擴大、心臟雜音。妊娠可使原有心臟病的某些體徵發生變化,增加心臟病診斷難度。診斷時應注意以下有意義的診斷依據。

  1.診斷依據

(1)妊娠前有心悸、氣短、心力衰竭史,或有風溼熱病史,體檢、X線、心電圖檢查曾被診斷有器質性心臟病。

(2)有勞力性呼吸困難,經常性夜間端坐呼吸、咯血,經常性胸悶胸痛等臨牀症狀。脈搏在110次/分以上,呼吸在24次/分以上及肺底部可聽到少量持續性溼囉音等;較嚴重時表現爲:咳嗽、咯血及粉紅色泡沫樣痰(其內可找到心衰細胞)、脣面發紺、頸靜脈怒張、下肢明顯浮腫、靜臥休息時呼吸脈搏仍快、肺底部有持續性溼囉音及肝脾腫大、壓痛等。最嚴重時表現爲:端坐呼吸、口周顏面發紺更重、心動過速或心房纖顫等。

(3)有發紺、杵狀指、持續性頸靜脈怒張。心臟聽診有舒張期2級以上或粗糙的全收縮期3級以上雜音。有心包摩擦音、舒張期奔馬律和交替脈等。

(4)心電圖有嚴重心律失常,如心房顫動、心房撲動、三度房室傳導阻滯、ST段及T波異常改變等。

(5)X線檢查顯示心臟顯著擴大,尤其個別心腔擴大。B型超聲心動圖示心肌肥厚、瓣膜運動異常、心內結構畸形。

  2.心臟病孕婦心功能分級

紐約心臟病協會(NYHA)依患者生活能力狀況,將心臟病孕婦心功能分爲4級:

I級:一般體力活動不受限制。

Ⅱ級:一般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活動後心悸、輕度氣短,休息時無症狀。

Ⅲ級:一般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休息時無不適,輕微日常工作即感不適、心悸、呼吸困難,或既往有心力衰竭史者。

IV級:一般體力活動嚴重受限制,不能進行任何體力活動,休息時有心悸、呼吸困難等心力衰竭表現。

這種心功能分級的`優點是簡便易行,不依賴任何器械檢查,多年一直用於臨牀。其不足之處是主觀症狀和客觀檢查不一定一致,有時甚至差距很大。體力活動的能力受平時訓練、體力強弱、感覺敏銳性的影響,個體差異很大。因此,NYHA對心臟病心功能分級進行多次修訂。1994年採用並行的兩種分級方案,即第一種是上述患者主觀功能量(functionalcapacity),第二種是根據客觀檢查手段(心電圖、負荷試驗、X線、B型超聲心動圖等)來評估心臟病嚴重程度、後者將心臟病分爲4級:

A級:無心血管病的客觀依據。

B級:客觀檢查表明屬於輕度心血管病患者。

C級:客觀檢查表明屬於中度心血管病患者。

IV級:客觀檢查表明屬於重度心血管病患者。

其中輕、中、重度沒有做出明確規定,由醫師根據檢查進行判斷。將患者的兩種分級並列如心功能Ⅱ級C、I級B等。

  常見併發症

  1.心力衰竭

妊娠期血流動力學變化加重心臟負擔,如果心臟病患者原來心功能良好,多數可度過妊娠期。若原有心功能受損,妊娠期可加重心功能不全,出現心房顫動、心動過速、急性肺水腫、心力衰竭。心力衰竭最容易發生在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產褥早期。若出現下述症狀與體徵,應考慮爲早期心力衰竭:①輕微活動後即出現胸悶、心悸、氣短;②休息時心率每分鐘超過110次,呼吸每分鐘超過20次;③夜間常因胸悶而坐起呼吸,或到窗口呼吸新鮮空氣;④肺底部出現少量持續性溼囉音,咳嗽後不消失。

  2.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

妊娠期、分娩期及產褥期易發生菌血症,如泌尿生殖道感染,已有缺損或病變的心臟易發生感染性心內膜炎。若不及時控制,可誘發心力衰竭。

  3.缺氧和發紺

妊娠時外周血管阻力降低,使發紺型先天性心臟病的發紺加重;非發紺型左至右分流的先天性心臟病,可因肺動脈高壓及分娩失血,發生暫時性右至左分流引起缺氧和發紺。

  4.靜脈栓塞和肺栓塞

妊娠時血液呈高凝狀態,若合併心臟病伴靜脈壓增高及靜脈淤滯者,可發生深部靜脈血栓,雖不常見,一旦栓子脫落可誘發肺栓塞,是孕產婦的重要死亡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