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簡介

外科主治醫師考試是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爲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以下是本站小編搜索整理的關於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簡介,供參考複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簡介

爲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爲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一、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範圍

(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外科學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設置:外科學考試專業設置普通外科學、骨外科學、胸心外科學、神經外科學、泌尿外科學、小兒外科學、燒傷外科學、整形外科學共8個專業。

(三)考試科目設置:考試共分“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考試。

  二、外科主治醫師資格取得方式

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爲同一專業合併計算。已參加外科主治醫師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併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例:

1、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護理學(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纔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2、異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纔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三、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併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外科主治醫師資格考試:

(一)僞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爲;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