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房產稅徵收範圍與標準詳解

居民在購買房屋時難免遇到房產稅的問題,但是究竟房產稅如何進行徵收呢?房產稅的徵收範圍是什麼?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最新房產稅徵收範圍與標準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年最新房產稅徵收範圍與標準詳解

  一、房產稅的徵稅範圍

房產稅的徵收範圍稱房產稅“課稅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房產稅徵收標準: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爲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爲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爲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爲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爲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爲:

(1)以房產原值爲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三、房產稅的徵收對象

房產稅的徵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爲繳納房產稅;

6. 產權屬於集體所有制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外籍個人、海外華僑、港澳臺同胞所擁有的房產不徵收房產稅。

  四、個人房產稅應交稅額

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的建築面積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