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介入流浪少女偏差行爲矯正分析

社工在與案主建立信任關係遇到障礙時,通過減輕案主的不安和壓力,營造舒適的交流環境逐漸解決了難以達成有效溝通這一問題,同時通過對案主適當的遷就,慢慢取得了案主的信任。那麼,下面是由yjbys小編爲大家提供社會工作介入流浪少女偏差行爲矯正分析,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社會工作介入流浪少女偏差行爲矯正分析

一、個人資料

姓名:陳某

性別:女

年齡:12歲

文化程度:國小六年級,輟學

二、案例背景

2014年10月16日18時許,大山坪派出所民警在街邊找到一名12歲流浪的女孩(即本例案主陳某),此女自述隨其母居住於雲南某偏遠山區,從未念過書,自6歲起其母便外出務工,陳某靠母親每月寄回的50元錢獨自生活,直至3日前隨其母來本市尋其素未謀面的父親,但其母藉機將其遺棄街邊。

派出所民警根據案主的自述,無法覈實其身份信息,遂將案主送往我站接受救助。案主初入站時有較爲明顯的負面情緒,如不安、激動、煩躁、沮喪等。爲引導案主適應站內生活,確保對案主的救助、保護工作順利開展,我站社工及時介入,開始對其提供心理疏導,以及後續的偏差行爲矯正和思想轉化等服務。

三、身份覈查

通過與案主的交流,以及日常的服務工作,我站工作人員逐漸發覺案主慣於撒謊。其描述的不少信息都是虛構的,但通過這些半真半假的信息,我們最終還是聯繫上了案主父親,還原了案主的真實身份。

原來案主父母離異,案主自幼隨其父四處奔波,轉學三次,於一個月前因拒絕進校唸書回到本市隨其爺爺、奶奶居住。平日裏無所事事,這次買了一大包零食離家出走,已獨自流浪數日。

四、預估

通過身份覈查及資料收集,社工在基本瞭解案主情況後,擬通過對現有資料的整理、歸納,對案主現狀進行分析,以便確定後續服務的目標與計劃。

案主社會生態系統圖如下所示:

案主資源系統分析:

1、案主的自身系統

優勢:案主條理清楚、富同情心、有結交朋友的願望等。

劣勢:厭學、自卑、較爲自閉、愛撒謊、比較懶散、面對困難時往往趨於選擇逃避等。

2、案主的家庭系統

優勢:家庭無經濟壓力,案主父親、爺爺、奶奶對案主向來十分關心,希望案主能繼續唸書;案主的兩個姐姐均可作爲案主學習的榜樣等。

劣勢:家庭功能缺失;案主的長輩對案主的教養方式屬於支配型、放縱型,對案主的成長不利;案主與其母親失去聯繫多年、與其父親關係緊張,缺乏相互的信任。

3、案主的社會、社交系統

優勢:政策、法律是案主受教育、受保護、健康成長的有力支撐。

劣勢:案主與同輩羣體無甚來往,無親密朋友,存在一定的交往障礙。

試預估案主目前存在的問題與需要如下:

1、案主在站期間的情緒問題:案主時有不安、焦慮、煩躁、沮喪等負面情緒,不利於案主的站內生活和相應工作的開展。

問題成因:案主初入救助站,應爲對陌生的人和環境的不適應所致。

解決方法:通過交流和具體行動表達對案主的關心與支持,爲案主營造一個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引導案主適應站內生活。

2、缺乏自信心、缺乏面對困難的勇氣:案主在學習、社交、生活中都害怕面對困難,掩耳盜鈴般的選擇逃避。

問題成因:聯繫案主的成長經歷不難發現,案主頻繁的轉學,而各地學校的教學進度並不完全一致,或會增加案主學習的難度,導致案主學習成績下降;案主自幼父母離異,並因此遭到同輩羣體的排斥、冷遇甚或嘲笑;案主長輩對案主失當的教養方式也不利於對案主自信心的培養。以上因素都會引發案主“不自信——害怕面對失敗——更加不自信……”的惡性循環。

解決方法:根據抗逆力理論,分別增強案主的外部支持因素、內在優勢因素、效能因素。

3、交往障礙:案主不願與人做過多接觸。

問題成因:案主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其交往障礙主要源於家庭結構不完整、學習成績偏低所致的自卑,以及害怕遭到嘲笑而逃避與人接觸。

解決方法:讓案主嘗試多與站內工作人員接觸,逐步讓其體驗到相互信任的溫馨感覺。

4、撒謊:案主在與人交流時經常撒謊。

問題成因:案主撒謊也許已經成爲一種習慣,也許僅僅只是其自我保護的一種手段。

解決方法:運用行爲治療法予以矯正。

5、家庭功能缺失、親子關係緊張:案主自幼父母離異,家庭結構不完整,且長期住校,與其父之間關係較差。

問題成因:一方面,案主的長輩在教養方式上欠妥;另一方面,案主目前尚未能理解其長輩對她的關愛和一片苦心。

解決方法:調和案主父女間的關係,向案主父親提出改善教養方式的建議,同時讓案主父女分別瞭解自己在家庭中的定位,促進案主父女之間的有效溝通。

五、介入過程

(一)情緒輔導、建立信任關係

自案主進站起,社工就開始嘗試與其建立關係,但案主帶有很大牴觸情緒,明顯排斥與社工及站內工作人員接觸。即便案主身份已然覈實清楚,案主依舊通過沉默、撒謊等方式拒絕與人溝通,整天獨自看電視、吃自帶的零食,不參與任何鍛鍊或活動,偶有煩躁表現。

退而求其次下,社工開始着重爲案主提供情緒輔導服務,以緩解案主基於對救助站及站內工作人員的陌生感所產生的不安和壓力。社工嘗試僅就案主的溫飽、興趣愛好等作爲交流的話題,儘可能的爲案主提供方便,滿足案主提出的合理要求,擴大案主自由活動的區域,儘可能爲案主營造一個舒適、溫馨、溫暖的臨時生活環境。

在此期間,案主逐漸開始信任社工起來,慢慢的適應了站內的受助生活,而平時交流的次數以及話題範圍也在不斷增加。

(二)偏差行爲矯正

在案主受助期間,社工嘗試對案主慣於撒謊這一偏差行爲通過行爲治療法予以矯正。具體運用到了厭惡治療法和增強物的使用。社工在每次與案主交流時都會向案主提出一些已知答案的問題(包括將一些案主曾經撒過慌的問題進行重複提問),並根據案主是否如實回答作出相應的懲罰或獎勵,使得案主對自己誠實與撒謊這兩種行爲後果有兩種截然相反的體驗,並通過闡述懲罰或獎勵的原因,加深案主的體驗效果,以促使案主通過體驗總結經驗教訓。

厭惡治療法(懲罰)方面:每當案主撒謊時,社工立即結束交流,並附加諸如沒收電視遙控器、收回之前給予的增強物、增加交流的時間間隔、對下次面談的時間不予約定等懲罰措施。

增強物的使用(獎勵)方面:每次在案主與社工在誠實、互信的基礎上進行了一次有效溝通,社工都會通過口頭讚賞、提供案主喜歡的玩具(例如案主比較喜歡的一些立體手工拼圖)、滿足案主額外的要求等予以獎勵,並鼓勵案主自己選擇或者提出需要哪一種增強物,以加強獎勵的效用、避免獎勵作用的減退。

從案主初時滿口謊話、在工作人員要求下與其父親電話通話時裝作不認識,到後來能與社工及站內工作人員達成有效溝通、主動與社工分享其對家人的看法,案主前後的改變顯而易見。

(三)思想轉化

在建立相互信任的專業關係、對案主撒謊這一偏差行爲予以矯正之後,社工主要針對案主常常陷入的“不自信——害怕面對困難——更加不自信”這一惡性循環,運用抗逆力方法增強案主的抗逆力;並針對案主與其父親的親子關係緊張進行了疏導。

增強抗逆力方面:社工及站內工作人員通過營造關懷支持的環境、表達對案主的期望和讚賞、鼓勵案主實時參與到其在站期間遇到的各種問題的相應解決過程中來,以強化案主的外部支持因素;通過及時稱讚案主的進步表現,肯定甚至不吝擴大案主的優點來增加案主的自我認同感,提高案主的.自信心,使案主意識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與衆不同的個體,以強化案主的內在優勢因素;通過鼓勵案主與其他站內工作人員多作交流,建立相互信任的關係,培養案主人際交往的技巧和信心,以及引導案主在閱覽室自主選擇愛看的書籍並予以稱讚和鼓勵,激發案主學習的興趣,以強化案主的效能因素。

通過對案主抗逆力的強化,案主在離站前已逐漸能夠主動向社工及站內工作人員表達自己的需要,還時常袒露自己與同齡人交朋友的渴望。

親子關係緊張方面:社工3次就教養方式的改善及案主的感受與案主父親進行了電話交流,向案主父親明確指出“支配型”、“放縱型”教養方式對案主健康成長的危害,枚舉在此類教養方式下,孩子比較容易產生的不良性格特徵,同時就改善父女關係,促成父女間的有效溝通提出了相應的建議。另一方面,社工不斷鼓勵案主闡述自己對親人的看法,希望通過指出其中的片面之處、偏頗之處引導案主接納、信任其父親,但由於時間短暫,效果甚微,案主對其父長期以來的抱怨和根深蒂固的不理解,並未得到明顯的緩解。

六、結案

2014年10月24日,案主的姑媽來站將案主接離,社工與案主之間的工作關係隨之結束。

七、評估

過程評估:

社工在與案主建立信任關係遇到障礙時,通過減輕案主的不安和壓力,營造舒適的交流環境逐漸解決了難以達成有效溝通這一問題,同時通過對案主適當的遷就,慢慢取得了案主的信任。

將厭惡療法中的各種比較極端的厭惡刺激替換爲比較普通的懲罰,儘管必然會延長治療進程,但還是有明顯效果的,而厭惡療法與增強物的使用相結合,在本案例中起到了相輔相成的良好作用。

抗逆力方法對案主自信心的建立和培養案主解決問題的能力方面作用明顯。

結果評估:

對案主在站期間的情緒輔導效果明顯;偏差行爲的矯正服務也有顯著效果,但不排除案主離站後繼續對別人撒謊的可能;在社工的引導和幫助下,案主的自信漸漸提高,隨之也越來越敢於面對困難,獨立解決一些問題了;案主父親口頭表示將改善教養方式和溝通方法,但由於時間倉促,案主對其父的惡劣態度尚未有所轉變,有待後續跟進。

不足與反思:

1、對本例的案主而言,基於其性別、年齡和性格特徵,若有青少年志願者與其建立關係,將能更好的激發其抗逆力,提高其交往技巧和信心。然而遺憾的是目前救助管理機構尚無志願者問津,他們關注得更多的是兒童福利院和敬老院。我站月均救助未成年人10餘名,這些孩子也是非常需要更多社會力量的支持和幫助的。

2、社工的理論知識、實踐技巧尚有待提高:在本例中,社工多次嘗試與案主共同制定介入計劃均告失敗,進而發覺案主做事缺乏目的性,總是一種“得過且過”的心態。通過資料查閱發現,根據埃裏克森的人類發展階段論,案主無疑正處於個體自我發展困擾和停滯階段。其幼兒期“自主與羞怯的衝突”、兒童早期“主動還是內疚的衝突”、兒童中期“勤奮還是自卑的衝突”這三個階段的“心理——社會危機”均未得到解決,從而其“意志力”、“目的”、“能力”三項品質未能得到發展。儘管該理論很好的解釋了案主的現狀,但社工並不具備在此基礎上爲案主提供進一步幫助的能力。僅僅依靠抗逆力方法爲案主提供服務是無法圓滿解決上述問題的。

3、爲救助管理機構的救助對象提供社會工作服務往往會因爲服務對象離開機構而不得不臨時決定結案。就本例而言,案主的一些正向改變尚需鞏固,改善親子關係的服務也還沒能達到良好的效果,結案顯得有些倉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