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應急預案 1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難以預料的事件,爲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怎樣寫應急預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交通應急預案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交通應急預案 15篇

交通應急預案 1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做好低溫雨雪天氣防範應對專題會議精神,積極防範和應對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對交通運輸通行造成的惡劣影響,保障全縣公路安全暢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切實提高應對20xx年春節期間雨雪冰凍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全縣國省幹線公路、農村公路安全暢通,保障客運班線、城鄉客運、水上運輸、貨物運輸安全有序。

二、組織機構

成立交通運輸局應急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曹建華,副組長:蕭軍、左忠慰、章效武,成員:呂大可、張英才、蔚迎軍、潘峯、衛思平、陳朝陽、董俊華。領導組下設五個工作組:

(一)應急協調組

組長:左忠慰

成員:董俊華、許晨

工作職責:負責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統計應急數據及災損、信息上報等。

(二)應急搶險組

組長:蕭軍

副組長:衛思平、楊瑞

成員:鳳東宏、章新貴、王能、範詩傑

工作職責:加強積雪、冰凍嚴重路段除雪、清除倒覆竹木和交通疏導,對重點路段開展搶通保暢,全力保障公路安全暢通。

1.G205涇縣段、S206涇縣段(鼓樓鋪—雙坑段)

(1)G205涇縣段

總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除雪裝載機1臺:

鏟雪車1臺:

搶險人員班組10人

(2)S206涇縣段(鼓樓鋪-雙坑段)

總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鏟雪車1臺:

搶險人員班組10人

物資安排:融雪劑50噸;防滑料20 m;編織袋200個;鐵鍬20把;掃帚20把;反光雨衣及防滑靴20套;照明手電筒4支;手套100雙;標誌牌30套;反光錐形筒200個。

存放點:晏公石山道班

2.S206涇縣至丁家橋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涇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蒼路、毛郭路、雲中路、洗白路、榔蘇路、榔黃路

總負責人:範詩傑XX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2臺、自卸車2臺、巡查車3臺、公務車2車

(1)涇溪路、溪桃路、包查路、桃蒼路、毛郭路、雲中路等

涇縣春雨搶險小組15人,聯繫人徐中秋XX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7噸

(2)洗白路、榔蘇路、榔黃路等

涇縣誌輝公路養護搶險小組10人,聯繫人張志龍XX

機械物資安排:剷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

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7噸

(3)S206涇縣至丁家橋段、S217、S103、昌三路、袁童路等

涇縣華通搶險小組20人,聯繫人劉騎兵13805628627

機械物資安排:鏟雪車1臺,巡查車1臺,自卸車1臺

物資安排:粗砂10立方米,工業用鹽6噸

3.農村公路

按照分級管理原則,鄉鎮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的搶險保通保暢工作,交運局及時發送預警信息和工作提示,對農村公路搶險保通保暢通給予支持配合。

(三)交通保障組

組長:左忠慰

副組長:蔚迎軍

成員:李霄鵬、吳志芳、陳向路、王琴

工作職責:加強在途車輛的安全監管和信息預警;準備應急車輛,做好應急運力儲備,科學合理調度,及時疏運因雪阻造成的滯留旅客;督促水運企業加強應急值守,嚴格運輸船舶安全操作和惡劣天氣應急管理。

(四)道路巡查組

組長:蕭軍

副組長:潘峯、衛思平

成員:吳國棟、宗治國、鳳東宏

工作職責:加強全縣公路特別是公路橋樑、涵洞、高邊坡、高擋牆和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險工險段的巡查力度,發現雪堵、塌方,及時報告。設立警示標誌牌;必要時會同交警進行管控,並及時上報管控情況。

(五)後勤保障組

組長:章效武

副組長:呂大可、張英才

成員:邵磊、陳朝陽、蔚迎軍、衛思平、董俊華

工作職責:加大對交通在建工程開展監督檢查,準確回覆城鄉公交、客運停班、道路通阻、遊客滯留等網絡輿情,加強信息宣傳報送,做好搶險車輛、物資、後勤保障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全體人員要提高政治站位,克服麻痹僥倖心理,各組要加強落實工作職責,確保應急搶險任務及時完成。

(二)對應急設備、物資及時補充,按照10天左右大雪的應對標準,採取自行購置,進一步完善儲備,確保設備、物資快速調用、及時到位。

(三)嚴格按照搶險工作要求,積極防範應對準備,加大搶通保暢力度,確保羣衆春節期間出行安全。

交通應急預案 2

爲了認真落實縣政府6月9日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的要求,對交通運輸行業進行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保證人民羣衆出行安全和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的需要,特制定安全生產緊急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圍繞安全生產、運輸組織、優質服務、市場秩序四個重點,堅持早、嚴、細、實的工作原則,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提早動手,精心組織嚴格要求,狠抓落實,圓滿完成安全生產工作任務,努力實現一升兩降四不的目標,即:提升服務質量,降低事故發生率、降低服務對象投訴率,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不發生嚴重壓站現象,不發生公路嚴重堵塞責任事件和不發生影響重大的旅客投訴案件。

安全生產大排查時間:6月9日至11日,實行工作一邊倒。

二、組織領導

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責任制。實行主要負責人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保障人身安全爲重點,實行定崗定員制度。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楊朝輝局長任組長,李斌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爲副組長;李慧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運輸企業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排查本單位的薄弱環節,必要時派駐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督導基層、企業的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全縣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把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則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貫穿於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切實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常鳴,制度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持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緻、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堅決克服麻痹鬆懈思想,嚴把各個關口,確保安全形勢穩定。

1、抓好以客運爲重點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道路運輸條例》,鞏固去年以來的客運專項整治成果,嚴把運輸經營者市場準入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搞好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的安全監督。嚴格審查企業資質,嚴禁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和業戶、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客運車輛和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駕駛員從事運輸。嚴格營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制度,保障營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營運客車要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換。加強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嚴禁超速行駛、酒後駕駛、疲勞駕駛及無證無牌車輛行駛等各種違章違法行爲。汽車客運站、長運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保安制度,配備必要的安檢設備,充實保安人員,加強防破壞,消防等工作;落實好三品的查堵措施,及時檢修、更換消防設備,嚴把車門、站門,嚴禁三品上車和超員車輛出站。重點加強長途客運班車、旅遊包車的安全管理。單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運車輛,必須配備兩名以上的駕駛員。要強化措施,嚴防途中客車超員和三品上車。規範包車程序,客運包車只限三級及以上客運資質企業經營,並一次一辦理包車手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與運輸企業、運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書》,領取包車牌,方可營運,堅決杜絕違規包車。(責任單位:運管所)

2、抓好農村公路安全生產工作。要按照職責分工,重點抓好乾線公路、重要橋樑及渡改橋、急彎陡坡路段等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結合當前的防汛工作,按照防汛工作的職責分工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對全縣道路橋涵進行一次全面細緻的安全大檢查,同時加大公路巡查力度,完善公路設施特別是急彎陡坡路段、交叉路口的標誌標線。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加強公路養護、施工現場管理,保障職工生產安全和公路暢通。(責任單位:公路站)

3、突出做好交通重點工程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各交通工程指揮部辦公室要加強對公路施工企業的安全監管,重點檢查在建重點項目建設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重點防範起重機械傷害、施工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嚴防因趕工期造成生產安全事故。高挖高填路段施工單位是否按設計要求施工到位,是否存在地質災害隱患;橋樑施工圍堰是否牢固,防護措施是否落實到位;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是否設立,交通疏導員是否配備等。(會杉線工程責任領導:張建平,責任人:唐曉林、張素娟;站洞線工程責任領導:賴建榮,責任人:謝曉輝、歐陽蓮;筠請線工程責任領導:朱佩清,責任人:周斌;濟廣高速出口至林崗大橋以南整治改造工程責任領導:朱小華,責任人:許德城)

4、嚴格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堅決消除事故隱患。對全縣水上客貨運輸、碼頭、採砂場、渡運等水上交通情況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沒辦全證照的旅遊船,進行停航及限期辦理相關手續;對無證砂石貨運船進行停業整頓;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渡船下發停航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更新或維修渡船等的處理。對檢查結果造冊登記,建立臺帳,及時彙總以便跟蹤督查。堅決遏制了各類水上交通運輸生產事故發生。目前我縣僅存打石崗一處渡口,該渡口主要問題是鐵質渡船救生衣時間較長,自然老化,需要補充14件救生衣,救生圈2只;木質渡船需要補充6只救生圈,現正在向市交通運輸局申請撥付。(責任領導:李斌、陳曉春,責任人:曹金聖、許德城,打石崗渡口渡工:許會生)

四、加大執法力度,搞好市場監管

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能,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對道路運輸市場的監管,嚴厲打擊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和拉客、倒客、宰客、甩客、不規範使用客運標識和出租汽車拒載、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以及倒賣車票等各種侵害旅客合法權益的違章經營行爲;加強客運價格監督,嚴格執行運價政策,嚴禁亂漲價、亂收費;嚴厲打擊超員、超限等違法行爲,凡發現超員、超限運行的車輛,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採取措施進行分流,分流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嚴禁只罰款、不分流。要派專人到汽車站、長運公司現場辦公,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五、強化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在端午節前組織力量,集中開展節日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整改事故隱患,有效防範事故發生。針對排查中暴露出的問題,認真加以整治。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所屬行業企業的安全檢查,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抓好事故隱患整改,防範於未然。要加強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薄弱環節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防範,確保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到位。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實責任、資金和整改措施,並加強監控。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一整改銷號,一時難以完成整改的,節日期間要安排專人盯守,實行24小時嚴密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要責令企業停產停業。

六、加強值班值守工作紀律

各單位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作配合,在信息資源、監督執法及突發事件搶險救援等環節加強聯動,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協調有序,萬無一失。要堅持領導幹部值班帶班制度,特別是節日期間連續生產的企業,要切實加強節日值班值守。主要領導幹部不得空崗。要暢通安全生產信息傳遞渠道,確保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隱患信息能及時準確上報。進一步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救援裝備的投入,保證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得到迅速的控制和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交通應急預案 3

一、指導思想

爲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爲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溼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爲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覈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繫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4、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6、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7、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交通應急預案 4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務至上”的總體要求,積極應對春運可能出現的大規模惡意停運、突發客流高峯嚴重滯客、車輛事故、路阻及自然災害侵襲,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消除春運突發事件或車輛事故的`影響,讓廣大旅客走得了,走得好,走得滿意,確保我市春運工作安全有序暢通。

二、組織領導

爲及時處置春運突發事件,局成立春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劉德英局長任組長,俞之偉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工程科、行業科,市運管所、公路段、港航處,市交通投資公司、隧道管理中心及有關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爲成員。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行業科,由董亞波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春運突發情況組織、協調、處置等工作。

春運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領導小組主要成員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實施組織指揮、協調處置。

三、突發事件預測

我市轄區內春運客流多爲短途客運,根據往年春運工作情況和今年春運工作特點,可能會出現以下突發事件:一是客流高峯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沿途旅客乘車難,出現滯留現象。二是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造成道路無法通車或公路受阻情況。三是個別春運車輛發生故障或肇事,滯留旅客需應急疏送。四是個別線路或出租車因各種原因,出現大規模惡意停運、停運現象。五是春節前後,正值各級“兩會”召開之際,客運場站、公交車輛是恐怖的分子襲擊的目標,有可能發生恐怖暴力事件。六是出現燃料短缺,影響營運車輛運行。七是春運正值人員流動高峯,可能發生疾病傳染等情況。

四、應急車輛及物資準備

公路搶險應急車輛及物資由市公路段負責落實(附件1);道路運輸應急運力由市運管所協調有關運輸企業落實解決,其中,應急客車20輛(附件2),應急貨車10輛(附件3)。

五、應急處置措施

1.客流高峯期部分客運和公交線路出現旅客滯留現象。一旦發生旅客滯留現象,市運管所立即協調有關客運和公交企業,調度相應客運車輛,疏運滯留旅客。滯留旅客數量較多時,立即啓用應急機動運力,確保旅客運輸零滯留。山區道路根據需要增加公交班次,以作沿途旅客往返之用,並根據需求做好公交車輛接駁工作。

責任單位:市運管所、各有關運輸企業

2.出現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道路無法通行。如出現雨雪、冰凍、大霧等惡劣天氣,各單位嚴格按照《xx市交通運輸行業雨雪冰凍應急保障預案》規定予以執行。山區道路確實無法通車,爲確保安全,應及時封道,停開客運車輛。市公路段道路應急搶修中心及時組織清理冰雪,疏通道路;市運管所通知相關運輸企業停開班車,並密切關注天氣變化,一旦條件允許,要立即恢復通車,力爭短時間內疏運滯留旅客。如出現道路、橋樑、隧道積雪結冰、嚴重損壞等情況,由市公路段、隧道管理中心組織應急搶修人員及時進行處置,保障道路安全暢通。受高速公路春節假期小車免費通行政策影響,如在高速公路進出口出現車輛擁阻情況,由市公路段協調交警部門疏通道路,確保道路安全暢通;如在風景區周邊出現遊客、車輛受阻情況,由市運管所協助交警部門疏通道路,安排運力疏運遊客。

交通應急預案 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正常和人民羣衆出行暢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城市秩序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特制訂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暫行條例》和《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西省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運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制訂。

1.3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部門協作;預防爲主、防應結合;社會參與,快速反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成立運城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縣級人民政府設立縣級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1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總指揮:分管交通運輸的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副祕書長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運城日報社、運城軍分區、武警運城市支隊、市公安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安監局、市民政局、市氣象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爲市指揮部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研究決策應急處置措施和救援方案,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發佈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信息;協調市應急指揮部與各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並設立專家諮詢組。

2.2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組成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處長兼任。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成員單位和專家小組之間的聯絡,及時傳達市應急指揮部的指示;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預警信息,分析判斷情況,提出啓動應急響應的建議;應急響應時,負責收集情況,提出報告和建議;及時傳達和執行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有關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與市級其他單位和專家諮詢組的聯絡。

2.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負責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組織、管理和引導工作。

運城日報社:第一時間從市應急指揮部獲得權威信息,實時、準確、全面、客觀地進行宣傳報道。

運城軍分區: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現役、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協調駐運部隊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武警運城市支隊:根據有關規定,負責組織所屬部隊參與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保衛、秩序維護、搶險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領導公安系統各有關單位承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重要設施設備及重點目標的安全保衛工作、消防及救援工作,維護當地社會治安秩序,防範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市發改委: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融雪劑、清雪設備、公交車用燃油及燃氣等)的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

市財政局:負責組織落實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及應急救援日常演練所需經費的保障,做好應急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承擔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及時協調和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交通運輸部門和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啓動應急響應;及時瞭解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情況,並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報告;指導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有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做好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和建設,指導城市市政道路設施損壞、破壞等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市衛生計生委:組織和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衛計部門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並根據需要及時派出醫療專家和專業隊伍給予支持和指導。

市安監局:負責督促指導協調交通運輸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或遇難者家屬的臨時生活救助,組織對遇難人員遺體處置等善後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監測天氣形勢,及時提供氣象趨勢預測、重要天氣預報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應急氣象觀測和服務保障。

運城市保險行業協會:負責協調推進保險制度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車輛的落實、督促、指導承保的保險公司及時開展對投保的受損財產和傷亡人員的查勘和理賠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各電信運營企業做好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的交通管制、疏導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參與組織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消防和救援工作。

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負責協助市交通運輸局做好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指導縣級城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搞好應急體系及隊伍建設,並開展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

2.4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制定本轄區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制度;組織本轄區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掌握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並及時向上級人民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指揮協調本轄區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和監督本轄區城市公交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預案的編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技術研究、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2.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應急組織與職責

城市公交企業要制訂相應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搶險組織機構,組建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完善的搶險設備、交通工具,定期組織演練;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當出現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和應急指揮部報告,立即組織進行搶險。

2.6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

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參加現場應急處置的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的領導擔任。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後,根據有關單位各自的職責,成立現場搶險組、醫療救援組、安全保衛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5個工作組,相互配合,及時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6.1現場搶險組

現場搶險組組長由現場應急指揮部副指揮擔任。成員由交通運輸部門及城市客運管理機構、住建部門、公安消防部門、武警部隊、現役及預備役部隊、應急搶險機構、公共交通企業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組成。

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中傷員搶救、車輛滅火、爆炸物的破拆、危險品的處置、隱患消除以及市政道路通行能力恢復等工作。

2.6.2醫療救援組

組長由參加現場救援的醫療衛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市醫療救援組派出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負責人組成。

負責現場傷員的搶救和轉送工作及相應信息記錄,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和救援情況。

2.6.3安全保衛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公安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發地參與應急救援的公安交警、治安、消防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設置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線,疏散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的人員;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打擊現場的犯罪活動;維護事發現場周邊地區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導,保障救援道路暢通;

2.6.4後勤保障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與救援的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發改、財政、公安部門、民政部門、氣象部門、保險行業協會、經信委及公共交通企業、保險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應急物資、應急車輛、救援人員、氣象預報、通信保障、資金保障、善後處理等工作。建立突發事件處置現場與上一級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

2.6.5宣傳報道組

組長由參加救援的宣傳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參加救援的新聞媒體負責人組成。

負責救援現場新聞記者的組織,瞭解掌握全面、真實、客觀的信息,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進行新聞宣傳報道。

2.7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專家諮詢組及主要職責

專家諮詢組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管理及運營專家、城市建設與管理專家、化工及民爆專家、交通管理與消防治安專家、醫療救護專家、衛生防疫專家、應急救援專家等組成。

主要職責: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突發事件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科學指導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處置提出諮詢意見;受市應急指揮部委派,對突發事件發生地進行對口技術支持。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防及信息監測

縣級以上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運行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預防及信息監測體系、落實預防及監測機構、人員、職責。確定信息監測方法與程序,完善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及時檢測和分析相關信息,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預測影響範圍和影響程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監測信息,落實有關單位防範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責任與措施。

3.2預警級別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警級別分爲四級。

(1)Ⅰ級(紅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或可能發生特別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或可能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

(2)Ⅱ級(橙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運輸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或可能發生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在一定範圍內對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

(3)Ⅲ級(黃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較大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一定範圍內對行業穩定造成影響。

(4)Ⅳ級(藍色)

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或可能發生人員傷亡事件,可能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範圍內造成影響。

3.3預警預防行動

3.3.1各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要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明確預警預防方式、方法、渠道;明確對城市公共交通運輸車輛的日常監測、維護、安全檢查等制度的監督檢查措施;明確信息交流與通報、新聞和公衆信息發佈程序。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穩定的宣傳教育,提高全民防範意識。對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當出現可能發生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因素時,按照預警預防方式、方法和渠道報告應急指揮部,經應急指揮部綜合研判後,分Ⅰ級(紅色)、Ⅱ級(橙色)、Ⅲ級(黃色)、Ⅳ級(藍色)四級預警,向有關單位和企業或社會發布預警信息。

3.3.2城市公交企業應當定期檢查本單位搶險預案、交通、通訊、儀器、搶險工具,專業人員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搶險應急演練,並由專人對搶險器材、設備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能隨時處於工作狀態。

4應急響應

4.1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分級

按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時間,劃分爲四級。

(1)Ⅰ級(特別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公共交通癱瘓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件,對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或在省內外造成嚴重影響的。

(2)Ⅱ級(重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三分之一以上公交車輛或公交線路連續停運24小時以上;或發生一次死亡10人至29人事件的,對城市公共交通行業穩定及一定範圍內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的。

(3)Ⅲ級(較大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主要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3人至9人事件,對一定範圍內行業穩定造成影響的。

(4)Ⅳ級(一般事件)

造成或可能造成中心城區及縣級城市部分公共交通線路停運,發生一次死亡2人及其以下事件,僅在城市公共交通行業較小範圍內造成影響的。

4.2先期處置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應當迅速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相關人員搶險、控制事態發展。

4.3信息報告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門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市應急指揮部應當在接到報告1小時內上報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

對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的,事發地應急指揮部要在1小時內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並與此同時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報告。

4.4分級響應

4.4.1Ⅰ級、Ⅱ級響應。城市公共交通發生Ⅰ級、Ⅱ級突發事件後,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根據事件情況,及時啓動應急響應,並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施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提出意見和建議,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啓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同時,及時上報市人民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

4.4.2Ⅲ、Ⅳ級響應。由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地應急指揮部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啓動本級響應。市應急指揮部在接到報告後,要密切關注事件發展情況,並根據情況需要決定是否啓動本級響應。

4.5響應行動

4.5.1發生Ⅰ、Ⅱ級公共交通突發事件,市應急指揮部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和涉及的方面,通知有關單位參加應急處置的協調指揮,及時開通與省級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事發地應急指揮部等單位的通信聯繫,收集相關信息,隨時掌握現場應急處置進展情況,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人民政府、省行業主管部門,並傳達市人民政府應急指令,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5.2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啓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4.5.3發生Ⅲ、Ⅳ級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縣(市)應急指揮部啓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後,事發地應急指揮部應參照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程序開展工作。

4.5.4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及主管部門,接報後應啓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並做到:

(1)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

(2)嚴格保護事件發生現場;

(3)迅速派人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負責維護現場秩序和開展證據收集工作;

(4)服從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部署和指揮,瞭解掌握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事宜,並及時報告事態狀況及發展趨勢。

4.5.5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態擴大、恢復生產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確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作好標誌,採取拍照、攝影、繪圖等方法詳細記錄事故現場原貌,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4.5.6發生Ⅰ、Ⅱ級事件的單位及歸口管理部門應在事件發生後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送事故報告。

Ⅰ、Ⅱ級突發事件快報應當依據具體情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單位的詳細名稱、單位負責人、聯繫電話及地址;

(2)事件單位的經濟類型、營運車輛臺數、職工人數等;

(3)發生事件的時間、地點、類別;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5)事件的簡要經過;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7)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及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

(8)需要有關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9)事件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10)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4.6應急支援

當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所在縣(市)的應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根據支援請求,按規定程序報市人民政府,調派應急支援力量進入現場執行任務。

4.7新聞發佈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的公開發布要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對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應急響應的信息實行集中統一的規範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類、保密程度和新聞發佈等應符合有關規定。信息發佈要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4.8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遵循“誰啓動、誰負責”的原則,經有關應急組織指揮機構確認,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響應結束的請示,市應急指揮部審覈批准後,由事發地應急指揮部宣佈響應結束,並通知有關單位和公衆。

5後期處置

5.1總結評價

5.1.1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各有關單位應及時向各級應急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

5.1.2應急指揮部負責整理和審查所有書面報告、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分析突發事件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措施。

5.2調查報告

Ⅰ、Ⅱ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調查工作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規定。

事件調查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1)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3)事件結論;

(4)各種必要的附件;

(5)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6)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5.3善後處置

應急指揮部根據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損失,提出恢復運輸、現場清理與處理等意見,並報同級政府同意後,及時實施。

5.4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程序及時開展理賠工作。

6應急保障

6.1指揮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確定專門場所,滿足決策、指揮和對外應急聯絡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顯示和傳遞城市公交系統事件信息;

(2)接受、傳遞城市公交系統應急組織應急響應的有關信息;

(3)保證與各有關單位之間信息傳輸的暢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以市應急指揮部爲核心的通信系統和保障制度,有關單位明確通信方式,保證應急響應期間,市應急指揮部與市人民政府、縣級應急組織、公共交通企業和應急專家工作組通信聯絡的需要。

應急響應通信能力不足時,由市經信委組織協調電信運營企業,採取緊急措施給予支持。

6.3物資保障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制訂緊急情況下公交搶險設備、物資儲備和調配方案,報市應急指揮部和市直有關單位備案。

6.4隊伍保障

各級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及公共交通運輸管理機構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建立應急保障隊伍信息庫,有計劃的對參與突發事件應急準備與響應人員進行培訓和適時演練,以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企業及管理機構應爲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並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

6.5社會動員

當應急力量不足時,由當地人民政府進行社會動員,組織本轄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民間組織和志願人員等社會力量或者向當地駐軍求援參與或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6.6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縣(市)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和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應加強安全知識宣傳工作,及時向公衆宣傳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及應急的基本概念與知識,新聞、出版、教育等單位應爲公共交通安全知識宣傳提供便利。

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機構工作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和在職培訓掌握履行其職責的相關知識。各縣(市)城市公共交通應急救援力量相關人員的應急技能和安全知識培訓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各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組織的成員單位應制訂具體的應急演練計劃,市應急指揮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6.7資金保障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應急資金按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級財政部門納入財政預算。

7附則

7.1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指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是指公共汽車、電車在城市市區內、城市市區與郊區間、城市市區間進行的旅客運輸,不包括出租汽車客運、長途客運、旅遊客運、農村客運等。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是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發生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人員傷亡事件,因特殊氣象條件、地質災害或人爲原因造成的營運車輛停運,公共交通有關設施嚴重損壞或破壞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災、滑坡、泥石流、風、雨、雪等自然災害導致城市公交客運車輛無法正常運營;

(2)城市公交系統發生治安事件、不穩定事件等;

(3)因人爲因素或燃油燃氣等原因導致城市公交企業營運車輛出現大面積停運;

(4)調度、自動控制、營業等計算機系統遭受入侵、失控、毀壞;

(5)爆發傳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7.2.1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本預案的管理與更新,應當根據對事件原因和處置情況的總結評價以及實施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修訂、補充,每3年更新一次。

7.2.2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體系中的各級公共交通應急機構負責制定預案的備案制度、更新制度、評審與更新方法、定期評審制度。

7.3獎勵與責任

市應急指揮部對在重大城市公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者臨陣逃脫、擅離職守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者依法追究責任。

7.4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訂並解釋。

7.5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交通應急預案 6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爲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污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啓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爲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繫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擡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繫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泄漏

8.1 化學危險品泄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泄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泄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污染的地面並將污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皖東業陽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應急預案 7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1.1.1爲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1.1.2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文件和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1.2 適用範圍

1.2.1本預案適用於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1.2.2 本預案用於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1.3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3.1 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1.3.2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 組織結構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職責

2.2.1負責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協調工作;

2.2.2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2.2.3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2.3 應急處理辦公室

2.3.1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監察部。

2.3.2成員組成:由安全監察部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2.3.3辦公室主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2.3.4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監察部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2.3.5成員:安全監察部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2.3.6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採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 預防與預警

3 .1預防措施

3.1.1建立健全並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3.1.2 開展經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3.1.3 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管理,堅持定期檢查和“三檢”制度,及時消除車輛缺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制止“帶病車”上路行駛;

3.1.4 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爲,做好交通事故防範工作。

3.2預警行動

3.2.1 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鏈接,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3.2.2 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繫。

4 信息報告程序

4.1報告程序

4.1.1 發生事故後,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1.2 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啓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啓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4.1.3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並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4.2通訊聯絡方式

4.2.1 公用電話: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車輛保險(中保)報案:95518;

4.2.2 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 應急分級

5.1應急分級

5.1.1 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1.2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啓動應急處置預案。

6 應急響應

6.1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6.1.1 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後,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啓動應急處置預案。

6.2 應急預案啓動程序

6.2.1 電話詳細瞭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6.2.2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 應急處置

7.1應急處置

7.1.1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後,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後,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啓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7.1.2 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7.1.3 在施工現場、設備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監察部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並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7.1.4 在設備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後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運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設備損失。

7.1.5 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瞭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7.1.6 通知傷者家屬並做好接待工作。

7.1.7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7.1.8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並保管車上物品。

7.1.9 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7.1.10 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 應急保障

8.1 保障措施

8.1.1 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製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繫。

8.1.2 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8.1.3 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誌,滅火器具等。

8.1.4 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8.1.5 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 後期處置

9.1 後期處置

9.1.1 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9.1.2 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鑑定。

9.1.3 事故車輛維修並結算。

9.1.4 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9.1.5 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9.1.6 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10 附 則

10.1 附則

10.1.1 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10.1.2 本預案由安全監察部負責解釋。

交通應急預案 8

爲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引發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可能是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如學校集體外出,最好有組織、有秩序的列隊行走,如需要乘車,選擇經驗豐富、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4、定期對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統計,並向家長和司機宣傳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車的常識,並與司機簽訂安全責任書。

5、做好校車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處理。

1、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

2、報上級主管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現學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或視情撥打120)。

(2)另外調動車輛接送學生,換乘車輛時,隨車教師要看清周圍交通、車輛行駛情況,避免發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長。

5、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6、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7、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四、工作機構、職責

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廖學明

副組長:胡文

組員:董曉春袁建華彭武文何學銀龍叢書鄧金權

職責:下達啓動處置交通應急預案命令。依據上級批示和現場情況,適時決策、發佈指令,組織指揮處置行動。組織調集人員、物資及交通工具,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向上級主管部們報告事件的情況,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通報或協助請求。同時負責與有關衛生、公安、交通、等部門協調工作,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政教室

主任:董曉春

成員:各年級主任和班主任教師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現場處置組

組長:胡文

成員:學校辦公室主任總務主任護校隊

職責:深入現場做好有關救援、搶救、解釋、宣傳、調解、勸導等工作,及時調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現狀、發展趨勢等信息,並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進行現場處置,採取必要措施。

交通應急預案 9

1目的

爲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公司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發生的交通事故.

3引用的標準政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職責,應急預案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擔任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長.主管安全副經理擔任交通事故應急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爲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成員,所有職能部門爲成員部門.

4.2應急救援小組長負責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指揮.

4.3應急小組副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4.4生產部人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領導,安全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交通事故處理,及時向領導彙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交通應急預案 10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爲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對可能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認真排查事故黑點,加大整改力度,並有針對性地制定應急預案,採取預防措施,防範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協調聯動,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緊急情況發生後,各村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做出反應,果斷採取措施,迅速實施搶險,全力控制事態。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鎮行政轄區內道路交通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氣。大霧天氣,車輛不能正常運行或車輛不能通行。

(二)嚴重堵車。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爲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連續堵塞時間超過12小時。

(三)交通事故。發生在本鎮境內死亡1人或重傷2人以上,其性質嚴重,影響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況。運輸危險化學品泄露、爆炸和火災事故等。

根據實際需要,全鎮預案分爲兩級,鎮政府制定的預案爲一級預案,各村各有關部門制定的預案爲二級預案。

三、情況報告

(一)發生緊急情況時,現場司機或羣衆可撥打中敖派出所電話02343300037或向鎮政府(02343301021)報告。發生人員傷亡的,可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43721120)向區人民醫院求救。遇現場起火或交通事故傷員被卡在車內需要切割車體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門上報。

(二)在發現或得知發生緊急情況後,緊急情況發生地村委會必須立即向鎮政府報告。緊急情況下,可直接向鎮長和駐村聯繫領導報告。

(三)鎮政府文書室接到報告後,立即向鎮長和分管領導報告,並按照鎮長或分管領導的指示,在最短時間內(規定時間內)將有關情況向區政府報告,相關部門對口上報。

四、組織領導

(一)鎮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鎮政府分管領導(分管交通、安全生產等工作)、人武部部長等有關領導擔任,指揮部成員由沿線各村及鎮政府交安辦、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醫院、民兵應急分隊等部門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指導、督促、檢查全鎮交通道路安全情況;督導有關部門加大對事故黑點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研究確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和政策;決定啓動或終止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指揮緊急情況下的應急救援工作,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情況;適時發佈公告,指定報道負責人。

(二)指揮部內設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傳達指揮部指令,綜合協調各組救援工作,調動救援隊伍,全面負責搶險現場的組織、協調,調度彙總、上報救援進展情況,並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組長由分管副職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主要領導組成。

2、事故搶險組:在緊急情況下(比如出現嚴重交通堵塞、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霧天車輛通行受阻等),負責交通管制、維護治安、路障清理、車輛疏導、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事故搶險組由派出所、交安辦、衛生院組成,組長由中敖派出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單位內部調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負責交通管制、車輛疏導、維護治安等工作;鎮交安辦主要負責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搶險等工作。如有人員傷亡情況,首先要協助醫療救護組搶救傷員。

3、應急救援組:發生緊急情況後,在事故搶險組不能獨立完成搶險任務時,按照指揮部的要求及時趕赴現場協助事故搶險組實施搶險救援。組長由武裝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人武部副部長(具體負責救援工作)及沿線各村主任擔任,成員由鎮民兵應急分隊、沿線村治保主任和基幹民兵組成。應急救援實行屬地負責制,沿線各村要獨立成組。

4、醫療救護組:主要職責是在接到搶救信息後,迅速組織醫護人員和車輛以及醫療設備,在最短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降到最低程度。組長由分管衛生領導擔任,成員由鎮衛生院相關醫護人員組成。

5、事故調查組: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後,公安部門應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責任認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責任,由鎮綜治辦、司法所協助,分管政法領導任組長。

6、善後處理組:由鎮民政辦、司法所、派出所抽調人員組成,由分管民政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協調處理死者安撫、傷員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動態,穩定思想情緒。

五、預案啓動

(一)緊急情況發生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二級預案、一級預案依次啓動,必要時同時啓動。

(二)緊急情況發生後,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快速反應,在一級預案未啓動前,首先啓動本級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三)啓動一級預案由鎮政府鎮長決定,啓動二級預案由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決定。一級預案啓動後,按照預案要求,迅速組成鎮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指揮部綜合協調組通知有關成員單位和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通知二級預案的'主要負責人。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後,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接替二級預案指揮或指導二級預案指揮。

六、應急措施

(一)鎮指揮部到達現場後,綜合協調組、事故搶險組、應急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和事故調查組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就位並按照預案開展工作,應急救援工作有序展開。

(二)派出所、綜治辦要加強現場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

(三)鎮衛生院立即組織急救,及時提供急救藥品、器械,全力搶救傷員,其他相關部門配合搶救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五)如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發生事故的,要立即報告交警大隊事故科派員趕赴現場處置,同時,上報治安、消防、救護、環保和搶險等部門。現場民警要加強重點和要害部門周邊安全防範,併爲其它參加救援的車輛預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項

(一)鎮政府針對交通道路發生的緊急情況,有本預案以外的隨機處置權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門要嚴格查處無證駕駛、疲勞駕駛、酒後駕車、超速、超載、夜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夜間違法停車、強超強會、客車超員、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各種違法行爲。嚴禁報廢車、帶病車上路行駛,確保車輛安全行駛。交通部門要做好公路的養護及管理等工作,確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公安、交通部門要將宣傳交通法律法規等常識納入日常工作,認真做好預防交通事故、確保道路暢通的宣傳工作。沿線各村要積極配合,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動員廣大人民羣衆特別是司機朋友積極配合並主動參與到預防交通事故中來,從源頭上減少或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點。鎮派出所、安監辦要認真、詳細排查鎮境交通道路事故黑點,並制定和落實事故黑點整治計劃和措施。鎮交安辦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點的交通安全設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

(五)沿線各村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村、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並上報鎮指揮部備案。

交通應急預案 11

一、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各股室中隊長

二、應急處置

1、春運期間,發生嚴重交通堵塞、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道路上發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發事件的處置。

(1)總指揮:大隊當日值班領導

(2)組織協調:秩序股

(3)警力部署

指揮:xx副大隊長

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測速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爲主。

指揮:杜英傑紀檢組長

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巡警二隊、xx中隊、測速二隊爲主。

指揮:xx副大隊長(機動警力)

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爲主。

(4)現場處置:

a、組織民警上路;

b、疏散羣衆,現場疏堵或警戒;

c、事態嚴重的,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

d、控制嫌疑人及時移交派出所、刑偵或治安部門。發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應配製必要防護用品,並及時報告消防、安檢等專業管理部門。

2、重特大或羣死羣傷惡性交通事故的處置。

(1)總指揮:xx

(2)組織協調: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縣西片(包括xx國道):以巡警一隊、xx中隊、xx中隊、xx中隊爲主;

b、縣東片(包括xx一級路):以xx中隊、巡警二隊爲主。

c、城區:以城區中隊及隊機關業務科室(包括辦公室、業務股、宣教股)爲主。

(4)現場處置:

a、搶救傷員,保護財產;

b、保護現場,疏導交通,控制肇事人;

c、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採取交通管制,必要時採取臨時封路措施。

d、情況緊急、事態嚴重的要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報告,並立即通告相關部門。

三、要求

在春運期間做到:

1、各股室中隊及全體民警要高度警惕,隨時準備投入緊急狀態,要提前配備警用設備或防護設備,接到命令隨時出警。

2、全隊要保持政令暢通。每位民警特別是股級以上負責人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值班領導、值班民警要堅守工作崗位,做好值班記錄,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關領導或相關股室中隊負責人,做到嚴陣以待,警令暢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現場指揮爲應急處置的最高責任人,除做好應急處置現場的指揮外,有權隨時調動全隊各個警力。各股室中隊長及每位民警都要隨時聽從指揮,服從調動,確保各項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交通應急預案 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辦發〔20xx〕101號)、《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津政發〔20xx〕3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8號)和《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津政辦發〔20xx〕54號),結合本市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爲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宣傳、培訓、演練、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制定、依法規範、功能齊全、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當納入本行業績效管理考評體系。

第二章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及相關單位子預案組成。

第七條總體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及總體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應對特別重大或重大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規範性文件和應對較大和一般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指導性文件,由市交通運輸委制定並公佈實施,報市政府部門備案。

第八條專項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是市交通運輸委爲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而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涉及公路橋樑氣象災害、水災與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重點物資運輸、危險貨物運輸、重點交通樞紐的人員疏散、施工安全、特大橋樑安全事故、特長隧道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

(一)專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各相關單位編制,報市交通運輸委批准公佈實施。

(二)各專項應急預案要詳細制定各級交通運輸突發事件的具體響應措施,明確專項應急機構及相關負責人、聯繫人,並及時更新和公佈。

第九條專項預案子預案

由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或其下屬有關單位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各部門職能職責,爲應對該專項特定突發事件而編制的應急預案,子預案的編制以特定突發事件的具體應對措施爲主,注重操作性、適應性、實用性。

第三章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的格式規範,一般應符合市政府部門及市交通運輸委的公文規範要求。

第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應急預案應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國家、本市及市交通運輸委有關規定。

(二)體現以人爲本、預防爲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的編制原則。

(三)加強相關地區、部門、單位的溝通協調,保持應急預案間的銜接配合。

(四)符合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際,適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五)要素齊全、內容完整、行文簡潔規範,應急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六)有涉密內容的,應標註密級,嚴格按照保密規定管理。

第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編制的應急預案一般應包括:總則、組織體系、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後期處置、應急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

第十三條預案的編制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職能分工和工作實際,成立預案編制工作組,收集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應急預案、典型事故資料等,對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存在的風險源開展風險評估,充分調研分析應急資源,對應急能力實施客觀評估,資料大全《市交通運輸委員會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預案編制過程中應充分徵求相關單位意見,並組織行業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以部門或單位正式文件的形式頒佈實施。

第四章應急預案審批、發佈和備案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組織應急預案報審、發佈和備案等事項。

第十六條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經徵求有關監管部門和專家意見後,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委應急辦)提出編制說明,報送市交通運輸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審定後,提請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名義印發。

第十七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經委應急辦審覈後,由牽頭起草單位報交委分管領導審定,必要時經市交通運輸委主任辦公會審議,以行業監管機構名義印發。

第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在提交委應急辦審覈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制或修訂背景、依據、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二)徵求意見和對反饋意見的採納情況,對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三)應予以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由各單位自行編制,由行業主管部門審覈,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定後,以本單位名義印發。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向有關單位備案:

(一)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應急辦、交通部備案。

(二)各區交通運輸總體應急預案報送市交通運輸委備案。

(三)交通運輸企業突發事件預案是由各交通運輸企業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編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

(四)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同時報送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一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公開發布非涉密的應急預案或應急預案簡本,普及應急預案常識。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製作有關應急預案宣傳資料,向公衆免費發放。

第二十二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爲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幹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幹部日常培訓內容。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髮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第二十三條市交通運輸委和各區交通運輸部門及其所屬單位應建立完善應急預案演練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演練計劃,適時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市交通運輸委總體應急預案原則上每3年至少演練1次,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開展;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原則上每2年至少演練1次;市交通運輸委專項應急預案子預案每年至少演練1次。

第二十四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演練的執行情況,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指揮協調和應急聯動情況,應急人員的處置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適用性,對完善預案、應急準備、應急機制、應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六章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範管理。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

(七)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佈程序組織進行。僅涉及其他內容的,修訂程序可視情簡化。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本市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督促指導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落實。各區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本區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管理工作,指導轄區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

第二十九條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指導各專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市交通運輸委相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本部門、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綜合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各區交通運輸部門要明確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併爲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發佈、備案、演練、修訂、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提供經費等必要保障。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市交通運輸委應急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交通應急預案 13

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道路交通運輸應急領導小組:xx副所長(主持工作)任組長,xx、xx、xx副所長任副組長,成員由運管所各股、室、隊負責人、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遊汽車有限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

道路運輸應急小組成員:xx(小組總負責,電話:)、xx(武夷交運公司經理,電話:)、xx(汽車站站長,電話:)、xx(公交巴士公司經理,電話:1xxxxxxxxxx)。

二、道路交通運輸應急事件的處理程序:

1、我市境內發生重、特大道路、水路運輸事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同時小組成員要在30分鐘內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事故現場的施救和善後處理。

2、發生大量旅客滯留時,武夷交運股份有限公司、公交巴士旅遊汽車有限公司要立即調整車輛充實運力,對夜晚有旅客滯留時,客運站要開放候車室並提供必要的`服務。運管所要嚴把參與緊急疏散任務的車輛技術狀況關,要及時核發線路牌,確保滯留的旅客疏散及時、安全有序。

3、因天氣原因造成道路阻塞的,路政所要在30分鐘內趕往現場,並立即組織公路養護人員疏通道路,儘可能將交通阻塞的時間縮短在3小時之內。

4、其他交通運輸過程中出現的緊急情況,各部門、各單位要各盡其職,加強聯繫和溝通,互相配合、協作,儘可能的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各成員單位在春運期間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小組成員電話要求24小時開通,以應對緊急情況。

交通應急預案 14

一、編制目的

爲預防和減少幼兒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切實做好幼兒的交通安全管理共作,確保事故發生後能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穩定,明確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確保幼兒人身安全不受傷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幼兒園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四、工作原則

1、安全至上原則

一切爲了幼兒的安全,盡一切可能降低事故的發生;生命是第一位的,一旦出現事故,要第一時間搶救受傷幼兒。

2、統一指揮與團結協作原則

特殊情況下,全體師生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共同應對出現的`問題,團結協作。

3、緊急處置原則

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減少中間環節處理,抓緊時間,對受傷幼兒進行妥善處理,不得延誤時機,造成不應有的後果。

4、局部服從整體原則

遇有突發事件,所有人員應從大局出發,一切以幼兒園整體利益爲重,不計較個人得失,做好自己應盡的職責。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幼兒園成立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置幼兒園範圍內發生的交通安全事件。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職責:xx

(1)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幼兒園實際,研究制訂應急方案。

(2)統一指揮交通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3)做好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幼兒園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4)定期進行幼兒交通安全事故隱患分析,形成評估和反饋意見,並督促落實。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主要負責應急預案,教育幼兒增強自我保護能力,要求相關人員強化重點部位保護;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後,立即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報告,並隨時掌握應急處理進展情況,做好向上級報告和續報工作,保障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

在教學樓內值班老師負責注意幼兒課間活動的安全。在本樓層上課教師負責管理本樓層教室、走廊、樓梯(下一樓層至本樓層間)及廁所等公共場所的紀律,對該範圍幼兒安全負責;負責維護幼兒集會、上操等上下樓梯秩序,管理幼兒。

六、日常防範

1、幼兒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幼兒應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幼兒應走路邊。

(2)過馬路時,必須走人行橫道。通過由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必須遵守信號規則;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要注意車輛,不得追逐、橫衝直撞。如果沒有人行橫道,你必須直接穿過。車輛駛近時,不允許突然橫過。如果有立交橋或地下通道,必須走人行立交橋或地下通道。

(3)不得在人行道、車道、鐵路道口的護欄上橫過或斜靠。

(4)在道路上,不得對車輛拾取、追趕、強行停車或拋拋物線。

(5)幼兒在街道或道路上行走,必須由大人或老師帶領。

2、幼兒在乘車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共汽車、有軌電車和長途汽車必須依次在站臺或指定地點和家長一起等候,待公共汽車穩定停車後隨大人一起上車。

(2)禁止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等攜帶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

(4)機動車行駛時,不得將車身任何部位伸出車輛外或跳躍。

(4)加強師生日常安全、行爲規範和法制教育,提高自衛意識、自衛能力和自救能力。

交通應急預案 15

一、目的

爲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採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範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彙報,並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彙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並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並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並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複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後,儘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並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啓危險報警閃光燈,並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誌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並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乾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後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採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並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後,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後,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後,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託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並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範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誌牌等警告標誌。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乾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