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神道設教的人文意義

“神道設教”是儒家的傳統思想,語出《周易·觀卦·彖傳》:“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朱熹在《周易本義》中註釋說,聖人“觀天之神道”來教化百姓,從而天下悅服。具體來說,它包含兩個方面內容:一是尊崇神道,祭天祀神,這是宗教方面的事情;二是推行教化,明禮易俗,這是倫理道德方面的事情。這兩方面由“聖人”連接擔當起來,從而將天與人親密合一。

談論神道設教的人文意義

儒家的“神道設教”,既爲人的行爲找到了合理的、必然的本原依據,又不致使人窒息於宗教神權的壓制,從而能真正地實現人之爲人。我們考察一下“神道設教”的內涵和源流,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蘊含的這種人文意義。

統觀《周易》,所謂的“神道”,其實指的是“天道”——“神”即“天”,是宇宙中最高的“至上神”。“天”成爲最高的神祇,發生於西周,是周代對殷商宗教的一個重要損益。在出土的甲骨卜辭中,殷人所謂的“至上神”被稱爲“帝”或“上帝”。郭沫若的《卜辭通纂》中說,在出土的殷代卜辭中,殷人心中的“帝”不但主宰自然界的晴雨饑饉,也主宰王朝的政務,舉凡征戰、建都、任官等,都要聽從上帝之命。而周革殷命之後,周人更是習慣地把至上神稱爲“天”而不是“帝”,這在《周書》裏面體現得非常明顯,所謂“天休於寧王,興我小邦周”。

而在《詩經》中,更可以看出“天”(或說“天帝”)對周人生命的必然性意義——天給予人和萬物以生命,天(帝)是人和萬物的始祖。天除了賜予人以生命,還發出命令、指令,教導人的行動,這就是所謂的“天命”。這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天監視君主和下民,所謂“天命降監”。由此引發的意義在於:人要敬畏天命,遵循天命,而不能放任自流。其次,“天命靡常”。所謂“周雖舊邦,其命維新”,周人獲得天命,是通過暴力取代殷商政權,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萌生了《易傳》中所說的“憂患”意識:王朝更替雖由天命決定,但是天命並不是像紂王所說那樣永恆不變。最後,爲了獲得天命並維持天命長久,周人提出了“以德配天”,強調明德慎罰,不違背天意而胡作非爲。周人意識到天命的轉移不是任意的,而是以一定的理性原則爲依據,上天不會把大命給予不行德政的人。敬德者得天下,喪德者失天下。

西周的天命觀到春秋時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認爲天依據人的德行而賜予天命或者福禍,稱爲“天道”。《孔子家語》記載,孔子觀周,入太祖后稷之廟,見有金人焉,三緘其口,其背銘文有“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之語。

綜上所述,所謂“神道”,就是由殷周至春秋戰國一脈相承的天命天道,即天命取決於人的道德。那麼,聖人既觀“天之神道”,應“設”怎樣的'“教”呢?當然,教導百姓祭享上天是必不可少的。周初的時候,周公制禮作樂,明確規定了對天祭祀的各種禮節。而《周易》所反映的祭天祀祖的信仰也十分強烈。不過,獻祭上天的物品再多,也比不上美好的德行。這就是所謂的“黍稷非馨,明德爲馨”。所以聖人觀天之神道,就應以道德教化民衆。

由聖人教化民衆,這也是天之命,天之道。《孟子·梁惠王下》引《尚書》逸文說:“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寵之。”這意味着,天神降生下民,替他們立了君,立了師,並要做君、師的人協助上天治理下民,所以才寵愛他們,給予他們統治的權力;從爲君的政務來說,要行德政;從爲師的職責來說,要對民衆進行教化。而聖人的使命就是使民衆覺悟。聖人教化民衆,就是要使民衆真正成爲人,知人獸之別,知人倫道德,實現和諧社會。孟子的主張是對孔子“富而後教”思想的深入。

《易傳》繼承了孔孟的此種觀念,其文多言教化。《象傳·臨卦》說:“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象傳·觀卦》說:“風行水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象傳·坎卦》說:“水洊至,習坎;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而推行教化,最爲簡便的方法就是利用流傳已久、深入人心的宗教崇拜,因此《彖傳·觀卦》主張聖人“神道設教”。《國語·周語上》記載內史回答襄王的話說:“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於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尊崇天神日月,設立祭祀,春分之日拜日,秋分之日拜月,並以此教化民衆尊事君主。聖人教導民衆行德守禮,就是崇君尊天的最好體現。

德國的包爾生在《倫理學體系》中說:“要衡量一個民族的文明程度,幾乎沒有比這更可靠的信號和標準了——那就是看這個民族是否達到了這一程度,純粹道德的命令是否得到了它的宗教的支持,並與它的宗教生活交織在一起。”先秦儒家提倡的神道設教,就是將道德與宗教完美地結合到一起,這種思想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來的歷史。儘管在現代社會,宗教似乎遠離了人的生活,不過神道設教的意義並不會因此貶損。也許正是在現代社會,我們更應該思考儒家神道設教的真正價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