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職業技能鑑定

關於印發2015年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要點的函(人社職司便函[2015]17號)

河南省職業技能鑑定

各盛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人事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根據《2015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要點》和《2015年職業能力建設工作要點》,我們研究起草了《2015年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業組織、集團公司)實際,對今年的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作出相應安排,並認真抓好落實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職業能力建設司 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015年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要點

2015年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促進素質就業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爲宗旨,以高技能人才考覈評價爲引領,以規範鑑定管理和提高鑑定質量爲重點,建立健全更加科學、公正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夯實鑑定工作基礎,推動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健康有序發展。

一、以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爲重點,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評價機制

(一)加強高技能人才評價工作。落實《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0-2020年)》和《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實施方案》要求,積極做好高技能人才考覈評價工作。健全企業高技能人才評價體系,推進企業生產服務一線高技能人才鑑定考覈工作。對於在企業生產服務一線掌握高超技能、業績突出的職工,可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研究確定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試點的領域與範圍,擬定試點工作方案,啓動試點工作。

(二)做好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嚴格按照統一“所(站)標準、考評人員資格、命題管理、考務管理、證書管理”要求,完善職業技能鑑定運行機制、工作流程、技術支持和質量監督,爲城鄉各類勞動者提供職業技能鑑定服務。繼續推行全國“統考日”制度,組織開展全國統一鑑定工作,打造全國統一鑑定品牌,提高職業技能鑑定的公信力和社會影響力。

(三)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總結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經驗和做法,深化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研究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制定企業技能人才評價技術規程和工作手冊。印發《中央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規程》,指導中央企業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四)規範院校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嚴格按照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和要求,規範院校職業技能鑑定管理。加強對依託院校設立的鑑定所(站)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考評迴避制度。開發院校鑑定管理平臺,啓動平臺試點工作。結合技工院校一體化課程教學改革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過程化考覈辦法。

(五)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覈評價工作。重視並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覈評價工作,將其作爲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的重要內容,列入重要工作議程。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並按照統一考覈管理和證書管理的要求,統籌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覈評價工作。創新工作思路,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考覈評價的具體辦法。結合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設置特點,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鑑定考覈辦法。

二、以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管理爲重點,推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科學規範發展

(六)強化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管理。繼續開展職業資格清理規範工作,分批向社會公告職業資格清理結果。研究制定公告發布後的應對方案,積極妥善做好相關工作。嚴格規範職業資格設置,強化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題庫使用,嚴禁擅自設置職業資格和違規鑑定行爲。加大職業技能鑑定質量督導工作力度,重點加強對社會化職業技能鑑定和院校職業資格考覈認證的質量督導。繼續推進職業技能鑑定諮詢和投訴舉報系統建設,開展諮詢和投訴舉報信息彙總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職業技能鑑定質量預警機制。全面建立鑑定工作質量責任制度,在全系統普遍簽訂《質量管理責任書》。

(七)加強職業技能鑑定所(站)管理。嚴格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設立的審批,加強對鑑定所(站)的監督管理。繼續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所(站)質量管理評估工作,公佈評估結果,完善鑑定所(站)“紅黑榜”制度。組織開展職業技能鑑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交流活動,總結鑑定機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設經驗。

(八)加強職業技能鑑定隊伍建設。完成《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教程》編印工作。修訂考評人員管理技術規程和考覈試題庫,完善考評人員工作守則和管理辦法。加大培訓交流力度,提升職業技能鑑定管理人員、考評人員和質量督導人員的業務水平。完善職業技能鑑定專家管理辦法,規範專家選用工作流程,建立專家檔案庫,提高專家隊伍整體水平。

(九)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管理。加大職業資格證書查詢系統建設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快已發證書數據整理入網進度,爭取年內實現所有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詢。完善職業資格證書核發管理辦法,推廣使用空白職業資格證書管理系統,實現空白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及庫存的精細化管理。各地各行業要根據規定的職業和本地本行業季度鑑定合格人數,按照實名制原則,嚴格職業資格證書的發放,加強對職業資格證書的監督管理。各地要繼續做好專項能力證書印製和核發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