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爲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樺甸市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樺甸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學校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成立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

組 長: 肖仕華 校 長

副組長: 王 毅 德育主任

郝行軍 工會主席

成 員: 彭俊楓 教務主任

周開忠 總務主任

羅 運 食管人員

賀 豔 語文教研組長

李姿瓊 數學教研組長

謝 磊 實驗管理員

李 品 圖書管理員

彭泉貴 少先隊大隊輔導員

肖 華 遠教管理員

黃定華 安保人員

盧 勇 安保人員

各班班主任及各活動室負責人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及時發現並排除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爲和帶病運行的設備、設施及各類事故隱患。

三、治理範圍和責任

肖仕華:負責全校師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王 毅:負責全校校舍、操場的隱患排查。

盧 勇:負責保安、防衛安全隱患排查。

黃定華:負責周邊治安安全隱患排查。

周開忠:負責學校水、暖、電的安全隱患排查;學前班安全隱患排查。 彭俊楓:負責教學工作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彭泉貴:負責活動中的安全隱患排查。

羅 運:負責食品安全隱患排查。

各班主任:負責各班設施設備以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各活動室負責人:負責各活動室設施設備及學生活動的安全隱患排查。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按照“誰主管,誰負責”,

“誰辦學,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五、對於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的登記,分類編號,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六、每季度召開一次例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研究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隱患排查治理階段性工作,確定督辦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隱患。

七、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及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究決定後上報教育辦。

八、學校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九、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獎勵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及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科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獎勵。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2015年3月2日

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2]

1、全體教師實行“一崗雙責”制度,每個教師對自己工作區域的安全負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樓層確定樓層安全責任人,負責本樓層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每月向學校彙報本樓層安全情況。值周老師爲當天的學校安全員,負責全面巡查校園內外環境、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情況,每週向學校彙報校園安全情況。

3、全體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加強各自工作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確保轄區水、火、電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5、學校堅持經常性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

6、對暫時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縣教育局,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確定專人進行不間斷監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事故隱患整改期限後,學校領導應組織人員到現場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8、學校要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做好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備案工作,按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三臺縣建設鎮中心國小校

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樑吉鵬

副組長:陳旭

成員:李志興 陸國容 楊波 譚波 各班班主任

關於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方案

爲了切實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保障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確保社會的穩定,決定在全校範圍內集中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集中組織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對學校各設施、部門進行一次安全隱患全面排查,摸清隱患,分類建立檔案,切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努力做到安全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切實改善學校的治安環境,堅決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成立集中開展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樑吉鵬

副組長:陳旭

成員:李志興 陸國容 楊波 譚波 各班班主任

三、排查整治的.範圍、重點和分工

(一)排查整治範圍:全校各教育教學及生活設施。

(二)排查整治重點:

1、消防、安防設施方面:

(1)消防設施(消防栓、水帶等)缺少、損壞以及安裝、使用假冒僞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2)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是否符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的;

(3)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有否堵塞、佔用、鎖閉、遮擋,影響安全疏散的;

(4)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5)學校建築物(特別是土木、磚木結構),存在耐火等級低的;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區域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人員逃生和應急救援的。

(5)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的;疏散指示標誌和火災應急照明燈缺少、損壞或無設置和標識錯誤的;

(6)有無違章使用電器、私拉亂拉電氣線路及電線路是否老化。

(7)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及其他安防設施是否完備

2、教育教學及生活設施方面

(1)教師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能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如:維護良好的課堂秩序、戶外活動的組織管理是否到位、體育活動的安全保護措施是否完善、大型集會的組織疏散、學生請銷假的管理等等;

(2)老師有無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爲;

(3)教學設施、器材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化學藥品的保管及使用;

(5)學生日常管理是到位;

(6)公共場所安全及宿舍管理等;

3、食堂、小賣部食品衛生及環境衛生

(1)食堂食品衛生:食品採購、存貯、加工等過程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做好加工食品留樣;從業人員是否具備健康證並按規定着裝;臺帳是否完備;場所是否衛生;餐具是否按規定消毒等。

(2)小賣部:銷售食品來源是否符合規定、有無變質產品;從業人員是否具備健康證並按規定着裝;場所是否衛生。

4、校園內部及周邊治安隱患。

(1)排查解決校內矛盾糾紛,消除不安定因素。各部門要掌握瞭解學生之間、師生之間、老師之間及師生家庭的矛盾糾紛,發現矛盾要及時化解,力爭消除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將校內的不安定因素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2)摸清學校周邊的治安狀況,及時排查安全隱患,重點針對學校周邊500米範圍的“三廳、二室、兩吧”進行摸底及沿路的道路交通情況,並邀請有關部門協助整改。

5、學生的行車交通

組織教師掌握瞭解學生出行交通情況,重點排查師生有無搭乘無牌無證車輛現象,如有發現應立即制止,同時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三)普查整治分工:

1、各部門首先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自查,發現隱患,立即上報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並強化本部門師生的安全意識。

2、領導小組組織普查人員對學校各設施進行普查,按要求做好安全

隱患的整治工作,並建立專門檔案。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牢固樹立“生命至上,隱患必除”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此次活動的重大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到思想認識到位、時間精力到位、組織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嚴格要求,落實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普查工作,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對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相關人員,要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標本兼治,務求實效。要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方針,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中做到標本兼治,務求實效。同時,要藉助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之機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長效管理監督機制。

三臺縣建設鎮中心國小校

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3]

爲貫徹“預防爲主、單位負責、突出重點、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針,切實把預防工作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實處,強化崗位安全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人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安全責任

1、校長爲我校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各處主任爲直接負責人,負責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的具體事宜,每一位教職員工嚴格落實崗位職責中的安全責任要求,確保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和後勤工作的安全,保證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安全。

2、全校師生要樹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強化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安全意識,形成“學校安全,人人有責”的理念。

3、根據“誰使用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校校舍、設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情況緊急或其他情況下,也可向學校領導直接報告。總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處理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4、根據“誰管的人誰負責”原則隨時注意學生人身及學生管理中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向政教處報告。政教處根據具體情況及時整改。不能或無力整改的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

二、安全大檢查

定期(開學前,放假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對全學校進行安全大檢查,每月應對我校安全隱患進行自我排查,發現隱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報。

1、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牆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

2、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二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三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四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五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六查學校中午學生午休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

3、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誌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櫃存放;六查學校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七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4、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並經教育局和交管部門批准。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

安全是否採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實

1、學校的每一位成員均有發現、報告和處置(能力範圍內)安全隱患的義務。

2、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每學期開學後第一週必須開展學生安全教育。

3、每兩週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4、對在上級部門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

5、每週對學生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每週開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員不定期檢查。

6、加強門衛人員的管理,每週對出入登記和校園巡查登記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責令及時整改。

7、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管理的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8、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或專家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四、處罰與獎勵:

1、嚴格執行“一票否決”制,主要責任人取消當年度評先資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隱患排查到位並整改有力,全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和被處罰的班級負責人,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