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關於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科錄取批次通知

導讀:廣東關於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科錄取批次通知已經公佈,從2017年起,將原第三批專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併爲“第三批專科批次”。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廣東關於調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科錄取批次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全國在粵招生各有關高等學校:

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廣東省《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粵府〔2016〕17號)關於“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推進高職院校分類招生考試改革”的精神,進一步提高社會對考試招生工作的滿意度,推動我省高等教育事業協調發展,根據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決定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科錄取批次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的'時間及內容

從2017年起,將原第三批專科A類及B類兩個招生錄取批次合併爲“第三批專科批次”。批次調整合並後,各高校的辦學性質不變,各類高校原收費管理方式不變。

  二、調整志願模式和完善相關院校志願數

批次合併後,第三批專科批次的普通類實行平行志願,藝術、體育類延續梯度志願,相關科類的院校志願數將適度增加。具體調整如下:

(一)第三批專科批次的普通類(含文理科)設兩組志願,第一組志願設A、B、C共3個,第二組志願設A、B、C、D、E、F、G、H、I共9個院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

(二)第三批專科批次的藝術類(含音樂美術類),藝術類“統考”院校志願數從2個設爲3個,藝術類“校考”院校志願數從1個設爲2個,延續梯度志願。

(三)第三批專科批次的體育類院校志願數從2個設爲3個,延續梯度志願。

  三、認真做好宣傳引導工作

(一)請各有關高等學校根據專科批次合併帶來的志願設置及投檔模式等變化,認真做好考試招生的準備,切實做好招生宣傳、招生章程與錄取原則的制定等工作。

(二)請各地招委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各高中階段學校,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特別是主流媒體和新媒體,進行有針對性的宣傳引導,讓廣大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批次合併後志願填報和投檔方式的變化,認真做好考生大學聯考志願填報的指導工作,確保2017年大學聯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