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自考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點

  一般行政監督:又稱一般職能的行政監督,是指根據行政隸屬關係,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所進行的監督,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的監督。

2016年自考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點

  行政監察:是指國家各級行政監察機關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爲進行監督、糾舉、懲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專門活動。

  審計監督:它是根據會計記錄等有關經濟資料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由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審覈和稽查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經濟效益和財政法紀的遵守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並提出審議報告,以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謙政建設的'活動。

  行政監督:行政監督是指行政機關實施的法律監督。即行政系統內部上下級之間的法律監督,以及行政系統內部設立的專門監督機關的法律監督。

  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行公務的人員,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行爲。

  行政不當:也叫行政失當,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行公務的人員,在執行行政管理過程中作出的行政行爲合法但不合理。

 行政責任: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行公務的人員因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違反其法定職責和義務而應依法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後果。

 行政訴訟管轄:是指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裁定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以裁定的方式確定行政案件的管轄法院。

  級別管轄:是指在人民法院組織系統內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行政訴訟受案範圍:又稱人民法院主管範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並審理行政爭議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