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的風俗習慣

每個民族都有每個民族的民俗文化,因此羌族也有自己的風俗習慣。以下是小編爲你推薦羌族的風俗習慣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羌族的風俗習慣
  羌族的風俗習慣▏服飾

今天的羌族人,大多還穿着傳統的民族服裝

羌族人民的服飾樸素、美觀而具特色。古代羌族多着皮製、毛製衣裝。明代以來紡織業發達起來,則較多以麻布衣服取代皮、毛裝。解放後至今,服飾的面料更加多樣化。男子喜包青色頭帕,冬季有的還喜帶狐皮帽,穿麻、棉、綢、毛面料的長衫,有的長衫飾有花邊。外套爲無袖的羊皮或毛、棉製皮褂,可以防寒、遮雨、墊坐,且適於勞動。

男子腳裹毛制或麻、棉製的綁腿,有的飾有花紋,能保溫、濾水、護腿,腳穿皮鞋、云云鞋、繡花編耳子鞋和膠、布、草等鞋。束毛、麻、棉製腰帶,系吊刀、火鐮和皮、繡花綢、綿裹兜子,用以裝錢、子彈、火藥及煙等物。

婦女服飾鮮豔多彩。頭飾因區域不同分三類。一類絕大多數包青色頭帕,繡以花紋,再覆繡花頭巾,鮮麗多彩。黑虎地區婦女則包白色頭帕,紀念傳說中的英雄格魯從波,以爲孝。西北部包括赤布蘇、理縣等地婦女頭頂瓦狀繡花黑頭帕。羌族婦女皆着繡花長衫,系黑色羊毛腰帶或紅棉腰帶、繡花圍腰,後腰系繡花飄帶。喜戴銀牌、領花、耳環、耳墜、手鐲子、戒指等金、銀首飾和稱爲“色吳”的橢圓形項鍊。每逢節日喜事,羌女盛裝豔麗,雍容華貴。

  羌族的風俗習慣▏建築

羌族一般由幾十戶聚寨而居,村寨多建在半山腰、高山上,形如城堡,故名羌寨。現代羌族的住房方形平頂,牆壁以片石砌成。羌族建築手藝高超,砌牆時不繪圖、不弔線,信手而成。壁面平整,棱角分明,結構勻稱。遠看似碉堡,故俗稱碉樓。屋有立柱、大梁,椽子上加油竹或樹枝,上糊泥土蓋頂,堅固耐用。一般爲二層或三層半,頂層客房儲物,中層爲主人家住宿、起居,下層養畜,房頂可脫粒、曬糧、晾衣。傳統窗口很小,光線差,煙塵不易散出但利於防寒防盜,現大多已改爲大窗戶。傳統上下樓用獨木梯,現絕大多數已改用寬體木板梯。中層起居大堂中間用石料砌一火塘,用於取暖做飯。火塘上置三個精製石樁或置鐵三足架,用以置鐵鍋等。火塘裏的火種,長久保存不熄,有“萬年火”之稱。

解放前,尤其是1933年地震以前,羌族地區的住房多爲高數十丈的“邛籠”,往往是一大家人或一家族分層而居。同時還有村落公共擁有的“邛籠”。羌區往往羣碉林立,極爲壯觀。這種碉樓也用不規則亂石砌成,壁面平整,有四角、八角等形狀,棱角突出,結構勻稱,十分堅固,現存的都系歷經數次大地震而未被毀者。內分幾層到十餘層,每層以樓板相隔,用獨木梯上下,窗口很小。這種建築除居住外,還作爲防衛作戰的城堡,特別是每個村寨在寨中央、四周及路途關隘上所建的公共碉樓,主要用以抵禦外來侵犯之敵,平時則閒置不用。據《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傳》等史書記載,這種建築在漢代乃至漢以前就有了,“衆皆依山居止,壘石爲室,高者至十餘丈爲邛籠”。“邛籠”爲羌語名稱音譯。羌族這種歷經幾千年的高超建築藝術是對人類文明的一大貢獻。

解放後,這些碉樓已無防禦之功能了,因此,現在羌區農村已無新建的4層以上的碉房邛籠。現今居於城鎮和鄰近漢區的羌族民居已多爲羌漢合璧或爲現代建築,特別是近20年來,羌族古城茂縣、汶川、理縣、北川等縣城已建成經濟文化較爲發達的現代化中心城鎮。

  羌族的風俗習慣▏交通

新中國成立前羌族地區山高谷深,交通險阻,勤勞勇敢的羌族人民在懸崖峭壁上,開鑿了人行通道,雖然是崎嶇難行的羊腸小道,但全境內各地數道相通。由於境內江河縱橫,水系發達,水流湍急,羌族人民幾千年前就發明了“懸筒渡索”的溜索和竹索橋及挑橋、偏橋、木橋、石橋等,使生活在險惡環境中的羌民保持與外界的交通往來。竹索橋一般長達二三十丈,不用鐵釘,沒有橋墩,只是用多條竹索並排橫跨江面,上鋪木板,可通行人畜,是古代橋樑工程技術史上的奇蹟。溜索是古老羌族的一大發明,並保留至今,只是竹索已換爲鋼繩了。建溜索,兩岸立柱,竹索繫於木柱、樹根或巨石,橫跨江面,長約六七十丈至百丈不等。渡河時用麻繩將人身捆在硬木製的半圓形溜筒上,順着竹索懸空溜過河去,觀者驚心怵目。溜索分平索與陡索兩種。平索依兩岸水平安裝,與河面平行,只有一索,需用手攀行,或由彼岸用人拉動引繩牽着溜筒過渡;陡索則由兩索交叉安裝,一來一往,一頭高一頭低,便於迅速溜渡。挑橋又名懸臂木橋,羌區有上百座。兩岸用圓木縱橫排列層層疊壓,以縱層逐層向河心挑出,延伸到河心相接,在其上搭平橋面鋪木、置板,以利人畜通行。偏橋與棧道同,主要建在傍巖上,無橋基、無橋墩,沿崖鑿孔,將硬骨椽木楔入孔中,在其上置木板、石板以過人畜。人行其上仰視不見崖頂,腳下則絕壁千仞,谷底江水奔騰。石橋,用亂石建築成的石拱橋和平橋。現今羌區留存的石拱橋多爲唐代、明代建成,分單孔和三孔橋。最著名的是茂縣土門三元橋等,堪稱又一奇觀,已成爲國家保護文物。

解放後羌區交通鉅變。公路從無到有,如今鄉鄉通公路,一半的村有機耕道,還有兩條國道,四條省道通過羌區。解放前到成都要行走數十天的路程,如今半天即可到達。交通的.發展促進了羌族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

  羌族的風俗習慣▏婚姻家庭

羌族的婚姻制度爲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婚姻由父母包辦。婦女地位低,盛行入贅,還有指腹爲婚、訂娃娃親、篼篼親等。其他還有姑舅表優先婚,新娘婚後一年內返居孃家、兄死弟納其嫂、弟死兄娶弟婦等遺俗。解放後,特別是現在,婚姻方面的一些落後習俗已得到改變。

從正式訂婚到結婚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首先要辦開口酒席。男方請介紹人到女方家正式提親,如女方家同意,由其家長開口,定某日辦開口酒席。屆時,由男方在女方家辦席,未婚婿拜見岳父母。其次辦斟訂酒。開口酒過後一段時間,男方又到女方家辦一次席,並送去部分禮。再次辦大訂酒。男方在女方家宴請女方所有家族和該寨每戶一人,交清聘禮,商訂和宣佈婚期。最後是擇吉日成婚。婚禮舉行三天,第一天由女方家辦女花夜,進行送親和慶賀,此日,男方要派出迎親隊伍若干到女方家參加慶祝活動。第二天由迎親隊伍率領,女方親朋、鄰里送親到男方家,男方要大宴賓客做正席,是夜飲咂酒、跳沙朗舞、唱酒歌,通宵達旦。第三天做謝客酒,送新娘回孃家,叫回門。此後新娘擇吉日再返夫家居住。由於履行這些程序,花費較多。現今青年男女一般經父母同意後,辦好結婚證外出旅遊結婚,回家後以兩壇咂酒招待親朋正式宣佈結婚,婚事新辦已蔚然成風。

歷史上羌族長時期保留着父子連名制,多見於秦漢史籍和唐宋,此後則多以寨名加人名命之。同寨的人一般都是由一個由流傳幾代的家族、家支構成,現在雖有幾個家族同寨,但看得出除由於特殊原因遷入外,均大多爲同宗族分支。因此即使現在已冠以不同的漢姓,但均認同爲是同宗不同姓,視爲內部。羌族最早使用漢姓約在唐代。明清以來便普遍改用漢姓、漢名,同時保留寨名加人名的羌名,離開羌區正式上學、登記等用漢姓、漢名,在本區域則用羌名。贅婿必須隨妻改姓,而將其本姓附在妻姓之後,並在中間加一個吉利字成爲他的姓名。其子女也隨母姓,但允許多子女中的次子女有一個姓父姓,表示兩姓皆有宗祧。這類同胞兄弟即有了不同的姓氏,這也是同寨中不同姓氏增加的直接原因,五代以後即成爲同宗不同姓的分支。

羌族小孩出生後命名是一件很隆重的事情。一般由“釋比”命名,也多由父母或祖父母命名。多在嬰兒滿月時正式舉行命名儀式,現在稱爲喝滿月酒。屆時父母要宴請八方親朋,來賓皆持厚禮並在儀式上致吉祥頌詞和祝福等,同時也宣佈正式接納被命名的小成員於社會,相當於到戶口登記機關登記了戶口。

  羌族的風俗習慣▏喪葬習俗

羌族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喪葬習俗。葬式分火葬、土葬、巖葬、水葬幾種。火葬是其傳統葬俗,每個家族或早期部落都有自己的火墳場,用石砌圍圈,往往有碑記載姓氏與開始設立墳場年月。目前仍盛行火葬。60歲以上正常病故,認爲是壽終歸天,要唱喪歌,舉行火葬。也有遵老人遺囑是否選擇火葬的。凶死或傳染病死者則必須火葬。嬰兒死後裝小木棺置於巖洞爲巖葬。也有的死嬰裝棺放入河水中飄走稱爲水葬。

土葬是羌族較爲古老的一種葬法,這從戰國以來的岷江上游石棺土葬墓羣的發掘中足以證明。清朝以來土葬更爲普遍,各個家族有自己的墓地,流行漢區傳來的木棺土葬。

葬儀特別隆重的叫“大葬”。大葬最早是對民族、家族有過重大貢獻的人舉行的一種最高規格葬儀。近世以來,殷實之家都辦“大葬”。大葬一般歷時三至九天,先由“釋比”做幾天法事,最後一天,客人才參加。屆時由一名有威望的“釋比”,身披牛皮鎧甲,右手執刀,左肩挎槍,槍頭掛一牛舌,帶頭歌舞,歌詞內容是讚頌祖先功績;緊跟着八名“釋士”,頭戴面具,右手搖手皮鼓,左手擺銅鈴;跟着還有八名較親的家族成員,也都戴面具,敲羊皮鼓;後面一百人以至更多人右手持刀,左肩挎槍,槍纏彩色飄帶,排成一字長蛇陣,邊唱邊舞。先到火墳場轉三圈,將飄帶撒於墳地敬獻祖先。然後到壩子轉圈歌舞,有時扮演對陣戰鬥。最後,所有參加大葬禮的其他人也要到火墳繞場三圈,以示悼念。規模一般少至數百多則千人以上,皆攜酒、糧食、牛、羊、豬等肉類爲禮,喪家設大宴款待。這種喪葬習俗花費甚大,解放後鮮有人爲。現在的葬禮普通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