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合作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人才引進合作協議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充分發揮高校人才資源優勢,校、企聯合,爲企業發展培養人才;爲畢業生就業提供服務,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決定建立合作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合作建立校、企供需基地。即:甲方爲乙方的畢業生實習、就業基地;乙方爲甲方的人才培養、輸送基地。

2、甲、乙雙方建立定期的信息交流合作機制,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畢業生生源信息。

3、甲方利用企業優勢爲乙方畢業生提供實習、就業等方面的條件;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每年向甲方優先推薦優秀畢業生 名。(甲方每年將相關用人需求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

4、同時,爲加深雙方合作,甲乙雙方擬自 年 月開始,針對乙方開設 的 專業,以增設選修課或開展集中培訓的形式實施“電纜專業定向”陪養計劃,由乙方在校生自願參加。

5、乙方組織畢業生就業洽談會,甲方將優先參加;甲方到乙方招聘應屆畢業生,乙方積極配合,爲甲方提供招聘場所、搞好宣傳動員工作、減免相關費用。

6、雙方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選派相關人員到對方進修,雙方應予以支持;乙方到甲方拓展就業市場、建立實習基地,甲方積極支持合作。

7、甲、乙雙方建立網站鏈接,共同加快就業招聘信息化步伐。利用雙方網絡的服務功能,使雙方合作更加便捷、有效。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本着合作培養人才的原則協商解決。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其終止需雙方協商。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才引進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加強區域合作,搭建互惠互利的人才合作平臺,以推動資源共享、信息互通、人才合理流動。甲、乙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加強人才市場合作

雙方互爲對方人才招聘提供便利,免費爲對方提供招聘會信息和攤位,並負責爲對方人才需求信息進行發佈;確定專人負責人才信息交流工作,定期向對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以實現資源共享。

二、加強網絡合作

浙江南潯區人力資源局與南陽市人才交流中心網站進行鏈接,兩地人才和用人單位可通過網絡瞭解信息,方便快捷求職求才,促進人才交流。

三、加強人才輸出與派遣合作

雙方互爲對方人才需求提供便利。一方有用工需求且需對方協助時,需求方負責人才需求信息收集整理、信息傳輸、委託招工協議的鑑訂及輸出人員與用工單位有關事項協調等方面工作;協助方負責做好輸出人員的`調查登記、組織報名、資格審查及協助需求方做好輸出工作。

四、加強人事代理合作

甲、乙雙方互爲對方到本地就業人才提供優質人事代理服務,一

方人才在對方落實就業單位後,對方負責爲就業人員及時辦理有關就業手續,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務,負責組織關係接收;代交社保、醫保、住房公積金;檔案工資調整,職稱的申報評審;畢業生見習期滿轉正定級手續辦理及出具以檔案爲依據的有關證明材料

五、加強人才培訓合作

甲、乙雙方可根據專業技術人員對新知識、新技術的廣泛需求,共同組織開展學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項目的調研、立項,並確定培訓項目,在區域內共同組織開展教育培訓項目。

六、甲方爲乙方引進高端人才、緊缺人才提供支持。

七、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