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高司諫書》原文賞析

原文:

《與高司諫書》原文賞析

修頓首再拜,白司諫足下:某年十七時,家隨州,見天聖二年進士及第榜,始識足下姓名。是時予年少,未與人接,又居遠方,但聞今宋舍人兄弟,與葉道卿、鄭天休數人者,以文學大有名,號稱得人。而足下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說者,予固疑足下不知何如人也。其後更十一年,予再至京師,足下已爲御史裏行,然猶未暇一識足下之面。但時時於予友尹師魯問足下之賢否。而師魯說足下:“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予猶疑之。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以不可屈之節,有能辨是非之明,又爲言事之官,而俯仰默默,無異衆人,是果賢者耶!此不得使予之不疑也。自足下爲諫官來,始得相識。侃然正色,論前世事,歷歷可聽,褒貶是非,無一謬說。噫!持此辯以示人,孰不愛之?雖予亦疑足下真君子也。是予自聞足下之名及相識,凡十有四年而三疑之。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

前日範希文貶官後,與足下相見於安道家。足下詆誚希文爲人。予始聞之,疑是戲言;及見師魯,亦說足下深非希文所爲,然後其疑遂決。希文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今又以言事觸宰相得罪。足下既不能爲辨其非辜,又畏有識者之責己,遂隨而詆之,以爲當黜,是可怪也。夫人之性,剛果懦軟,稟之於天,不可勉強。雖聖人亦不以不能責人之必能。今足下家有老母,身惜官位,懼飢寒而顧利祿,不敢一忤宰相以近刑禍,此乃庸人之常情,不過作一不才諫官爾。雖朝廷君子,亦將閔足下之不能,而不責以必能也。今乃不然,反昂然自得,了無愧畏,便毀其賢以爲當黜,庶乎飾己不言之過。伕力所不敢爲,乃愚者之不逮;以智文其過,此君子之賊也。

且希文果不賢邪?自三四年來,從大理寺丞至前行員外郎,作待制日,日備顧問,今班行中無與比者。是天子驟用不賢之人?夫使天子待不賢以爲賢,是聰明有所未盡。足下身爲司諫,乃耳目之官,當其驟用時,何不一爲天子辨其不賢,反默默無一語;待其自敗,然後隨而非之。若果賢邪?則今日天子與宰相以忤意逐賢人,足下不得不言。是則足下以希文爲賢,亦不免責;以爲不賢,亦不免責,大抵罪在默默爾。

昔漢殺蕭望之與王章,計其當時之議,必不肯明言殺賢者也。必以石顯、王鳳爲忠臣,望之與章爲不賢而被罪也。今足下視石顯、王鳳果忠邪?望之與章果不賢邪?當時亦有諫臣,必不肯自言畏禍而不諫,亦必曰當誅而不足諫也。今足下視之,果當誅邪?是直可欺當時之人,而不可欺後世也。今足下又欲欺今人,而不懼後世之不可欺邪?況今之人未可欺也。

伏以今皇帝即位已來,進用諫臣,容納言論,如曹修古、劉越雖歿,猶被褒稱。今希文與孔道輔皆自諫諍擢用。足下幸生此時,遇納諫之聖主如此,猶不敢一言,何也?前日又聞御史臺榜朝堂,戒百官不得越職言事,是可言者惟諫臣爾。若足下又遂不言,是天下無得言者也。足下在其位而不言,便當去之,無妨他人之堪其任者也。

昨日安道貶官,師魯待罪,足下猶能以面目見士大夫,出入朝中稱諫官,是足下不復知人間有羞恥事爾。所可惜者,聖朝有事,諫官不言而使他人言之,書在史冊,他日爲朝廷羞者,足下也。《春秋》之法,責賢者備。今某區區猶望足下之能一言者,不忍便絕足下,而不以賢者責也。若猶以謂希文不賢而當逐,則予今所言如此,乃是朋邪之人爾。願足下直攜此書於朝,使正予罪而誅之,使天下皆釋然知希文之當逐,亦諫臣之一効也。

前日足下在安道家,召予往論希文之事。時坐有他客,不能盡所懷。故輒布區區,伏惟幸察,不宣。修再拜。

詩詞賞析:

《與高司諫書》一文,作者通過層層鋪排對比,直接戳穿高司諫虛僞、諂媚的麪皮,言辭激烈而理據充足,是書信體議論文的典範作品。

一、反話正說,直砭肌骨。開篇一段,歐陽修以他對高司諫的耳聞傳言展開敘事,寫出他的“三疑”。一疑其文名不彰,“廁其間,獨無卓卓可道說者”。其人雖列進士及第榜,但在歐陽修眼裏,不過默默無聞輩。二疑其品節問題。歐陽修坦言他從朋友那裏對高司諫的瞭解,是“正直有學問,君子人也”。在這裏,作者提出他疑惑的論據,“夫正直者,不可屈曲;有學問者,必能辨是非”。而身居其位的高司諫,卻“俯仰默默,無異衆人”,豈可不疑?三疑作者本人的判斷近乎有誤,幾乎已認定高司諫爲人人可愛的真君子了。因爲高司諫“侃然正色”“無一謬說”的表現,作者雖有疑慮,但內心已傾向於認爲高司諫是真正的君子了。十四年裏而存三疑,作者鋪敘不可謂不豐厚曲折,然至此筆觸一轉,“今者推其實跡而較之,然後決知足下非君子也”。書信裏直陳其言,毫無遮掩矯飾,言辭之犀利,語鋒之尖銳,充分表現出一個正直知識分子情義激憤的慨然之態。而欲言其弊卻先存疑,波瀾曲折,層層蓄勢,反話正說,筆觸激盪,大有鍼砭肌骨的鋒利。

二、對比敘事,戳其賊貌。與其說歐陽修對范仲淹充滿同情之心,不如說歐陽修在心底潛隱着“猩猩相惜”之意。范仲淹“平生剛正,好學通古今,其立朝有本末,天下所共知”,這段判詞,顯示出歐陽修對范仲淹的推重與賞識。正直之人反遭貶黜,剛直本性不得伸展,這已使有識者憤恨不已;而小人者如高司諫之流,卻要翻白爲黑,落井下石,推波助瀾,助紂爲虐,更令人激憤不平。歐陽修以人之常情來推斷,庸人惜身自保,無可厚非;但卑鄙如高司諫者,卻要“昂然自得,了無愧畏”,詆譭賢能,以其爲己能,那就是“君子之賊”了。歐文層層推理,婉曲中顯現出綿長透闢的說理風格,讓人無可辯駁,無可迴避。在事理對比中,人格與品節的高下、尊卑,道義與情感的價值評判,真實與虛假的對比取向,都已昭然若揭、歷歷分明。作者在文中活畫出高司諫媚骨十足、顛倒黑白的醜態和賊貌。

三、窮究其理,無可遁形。歐陽修綿長深厚的說理論證風格還表現在他能夠將道理條分縷析,於細微處見出奇崛筆力。他依理說事,直言范仲淹正直的操守與超羣的才具,並以此來反責高司諫:“倘使范仲淹能力不及,品節不當,卻能在朝爲官多年,你身爲朝廷諫官,豈不有失職之實?而當其爲皇帝‘驟用’之際並無諫諷之語,一旦官事頹敗,卻又刻意逐賢,不正是諂媚權貴以自保、詆譭賢人以自高嗎?”歐陽修義正詞嚴,理據充分,透闢深邃,極盡論說家義理、考據風範,讓對方無可遁形,真相畢露。

這篇文章採用層層說理的論證方法,先從時間的縱向角度敘事,虛寫高司諫正直秉性,卻以實寫來揭穿其虛僞本性,前後文頓顯跌宕之姿,行文靈活多變;後以橫向對比凸顯範文正與高司諫人格的高下,比較中雜有濃濃的批判精神;最後層層剝繭,依情循理,對高司諫的醜陋與卑劣行徑予以痛擊,從而使說理呈現出睿智鋒利的光芒,真正收到了有的放矢、針針見血的論證效果。從語言風格上講,歐陽修褒貶分明,直言不諱,把他的喜怒愛憎情感毫無遮攔地加以表述,情憤激越,體現了一代文豪不存芥蒂的暢達胸懷和硬朗豪邁的`氣節風骨。

【作者簡介】

歐陽修(1007~1072年),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等。廬陵(今江西吉安市)人。家境貧寒,出身低微。二十四歲中進士,歷任西京留守推官,館閣校勘,樞密副使,刑部尚書、參知政事等職。提倡“務農節用”,要求革除積弊,因參與“慶曆新政”兩次補貶。熙寧四年(1071年)退居潁州,次年卒,諡號“文忠”,世稱歐陽文忠公。歐陽修是北宋古文運動的領袖,他在理論上,上承韓愈、柳宗元的積極主張,並把文與道與生活中的“百事”聯繫起來,認爲“道勝者文不難而自至”,但若“棄百事而不關心”也不可能寫出佳作來。在實踐中,他以自已豐富多彩的作品及政治影響,從根本上確立了古文在中國古典文學中的統治地位,結束了駢文獨霸文壇二百年的歷史。他的議論文切中時弊、宣揚改革,以古鑑今、深刻透闢;他的記敘文言簡而精、構思巧妙,情景交融、流麗順暢;他的抒情文感情真摯、內涵豐富,聲韻鏗鏘、和諧優美。他鄙棄華麗駢文,反對尚奇趨險,提倡“取其自然”,“平淡典要”。歐陽修的文章風格正是如此,“行徐委備,往復百折,而條達疏暢,無所間斷,氣盡語極,急言竭論,而容與閒易,無艱難勞苦之態。”(蘇洵)其主要著作有《歐陽文忠公集》、《居士集》、《新五代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