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0篇)

在現實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10篇)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爲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隱患及其分類

1、隱患:本制度所指隱患,是指可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隱患分類:一般隱患係指危險性較低、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小的隱患;重大隱患係指危險性較大、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大的隱患;特別重大隱患係指危險大、事故影響或損失大的隱患。

二、隱患整改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抓生產必須先抓隱患整改”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3、“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籌措資金進行整改”和迅速、及時、徹底完成徹底隱患整改原則;

4、實行隱患部門及主要負責人負責制,重特大隱患整改期間晝夜監控和重特大隱患整改逐級上報制。

三、隱患建檔

所有隱患必須建立隱患檔案,重特大事故隱患應“一事一檔”。隱患檔案一般包括:隱患部門、具體位置或部位、類型、相關圖片、整改方案、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及標準要求,隱患整改階段性總結及情況反饋意見、隱患註銷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等相關資料。

四、隱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爲整改,本着“發現一處,隨時消滅一處”的整改原則,對人爲隱患,要通過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嚴抓各項制度落實,強化考覈,拒絕“三危”現象,努力提高全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防範意識,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爲。

2、物的不安全隱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時按相應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維修、加固、整治隱患部位,重視隱患部位的養護和跟蹤監控,加強現場管理,建立隱患整改信息聯絡體系,確保隱患整改措施得力,責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要按計劃及時限要求完成。對一時不能整改徹底或整改期限長的,要採取強有力和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及防範措施,制定相應的重特大險情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格24小時晝夜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確保萬無一失。

五、隱患整改監督檢查

1、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監督系統內隱患整改工作,隱患部門對隱患整改的具體方案實施、監控、安全防範具體負責。

2、要建立隱患整改定期調度制度。隱患部門每週檢查一次整改情況,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委託其辦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項目部隱患整改情況。

六、隱患整改總結及信息反饋

隱患整改完畢,隱患部門要形成隱患整改總結,填寫隱患整改反饋單,並按規定上報。同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追究構成事故隱患的責任人,以警後事,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

七、獎懲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隱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類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隱患整改,特別是重特大隱患整改及時、徹底的,項目部將上報公司給予通報表彰,並對及時發現,上報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或在隱患整改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對存有隱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隱患瞞報、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規定及時整改到位的部門,對因整改不徹底而釀成事故的,將從嚴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

爲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早發現並排除事故隱患,杜絕或減少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生產,在貫徹集團公司安全方針的同時,參照其它大型洗煤廠的基礎上,特制定本排查制度。

事故隱患泛指生產系統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在洗選過程中,爲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爲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如果生產過程中的'物的狀態、人的行爲和環境條件不滿足這些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就可能發生事故。

第一條、職責權限

按照“分工不同、權利不同、責任不同”的原則,洗煤廠廠長作爲第一責任人對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副廠長對廠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班班組長負責實施本職責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第二條、事故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係指在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爲:

1、A級:難度大,厂部自行解決不了的,須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2、B級:難度較大,班組解決不了,須由厂部解決的隱患;

3、C級:難度不大,由班組即可解決的隱患。

第三條、事故隱患確認與上報

1、廠內在每月至少組織兩次安全大檢查,確認隱患等級。按事故級別、類別上報。

2、厂部開展定期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按級別、類別以書面形式,報公司安監部。

3、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天都上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隱瞞不報事故隱患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條、事故隱患整改

1、隱患的整改貫徹必須堅持“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廠長全面負責,分管副廠長組織各車間、班組進行隱患整改,必須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驗收落實”的五落實原則。

2、事故隱患確認後,通知隱患所在班組限期整改,直至徹底整改解決。

第五條、事故隱患管理

安委會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並按統一報表的形式歸檔備查。

第六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加以控制,並限期解決。

第七條、因事故隱患整改制度落實不到位或整改不力,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在事故調查時,確認事故責任人。

第八條、爲強化安全管理,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別提出各類隱患的預防和排查制度。各班組在生產過程中或處理安全問題時執行。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3

爲了貫徹落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做好公司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鞏固和提高我公司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我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結合本單位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攪拌站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檢查類型: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週期根據我公司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採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公司領導、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等不定期檢查,並形成記錄。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檢查:

根據季節變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

由於節假日(特別是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國慶節)前後,職工注意力在芝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應在節假日前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4、專業(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對某個專業(項)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專業(項)安全檢查。專業(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公司每月應各做一次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公司辦、安全員、部門負責人等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內容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環境衛生、安全技術操作等。

四、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五、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和落實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度。

六、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公司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公司辦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公司辦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經理,由經理負責協調解決;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4、公司辦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羣衆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採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責任人、監控責任人、檢查時間、減產情況等詳細登記、記錄。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彙總向項目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公司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公司情況,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公佈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各階段工作任務的開展實施。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認真落實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爲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複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託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對措施,並實施考覈。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爲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爲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爲,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按照國家、集團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是加強現場管理,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的有效辦法。

三、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礦井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一)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爲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二)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落實。

六、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排查的綜合管理,並將其納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規定組織好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掌握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情況。安監處每月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1次,對查處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和劃分等級,並及時向集團公司、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或有關領導提交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意見。

七、安監處要加強對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篩選、歸類,簽發c級事故隱患整改單,參加b級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相關部門對a級事故隱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報。

八、安監處要掌握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對事故隱患的整改進度和完成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九、安監處要認真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查處的問題及時制定方案下發隱患單位限期整改,處理不了的隱患要提交主管領導或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堅決防止因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和矛盾上交而貽誤問題隱患的處理時機,釀成事故。凡因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導致事故發生,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

十、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定期將事故隱患上報安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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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鞏固和提高我合同段的安全目標,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交通部提出的“兩項達標”,做到“四項嚴禁”,建立和完善“五項制度”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

(四)《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建設項目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四、排查治理範圍和檢查類型

1、排查治理範圍:整個工程項目。

2、檢查類型: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週期根據我合同段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採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項目部領導、安全員等不定期下工地檢查,並形成記錄。

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季節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由於節假日前後,職工注意力在過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在節假日前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專項安全檢查:對某個專項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和檢驗則屬專項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標每月應各做一次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五、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和使用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4、設計文件中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技術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

5、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6、施工設備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9、施工企業“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是否達100%。

10、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11、高邊坡工程、支擋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2、邊通車邊施工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3、施工臨時用電、生活用火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七、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項目部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整改。

2、項目部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3、項目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議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解決的,應立即上報上級部門。

4、項目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羣衆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採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管措施、管理責任人、監管責任人、檢查時間等詳細登記。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彙總向項目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項目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項目建設工程情況,建立監督激勵機制,公佈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其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個階段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7

第一條、爲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根據危害和整改難度,把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大,需全部或局部停工停產,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四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各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各單位(部門)的主管領導對單位(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第六條、各單位根據生產經營和設備運行狀況,適時組織開展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必須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每月結合綜合性安全檢查,組織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隱患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被排查單位(部門)針對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儘快制訂及落實隱患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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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企業負責、國家監督”的原則,對職業危害事故隱患進行排查。

二、礦長對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礦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實施本責任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事故隱患排查每月進行一次,彙總到安監科,月底將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反饋到安監科,並記錄在隱患排查表內。

三、礦井職業危害事故隱患係指在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1、事故隱患按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爲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必須由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必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區隊、業務部門職責範圍可以解決的隱患。

2、事故隱患按種類分: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以及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噪聲、高溫等。

四、礦在日常檢查的基礎上,每月必須組織一次礦井事故隱患等級的確定。按級別和類別逐級上報。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到隱患整改完成。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要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

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治理標準達到規程規定和有關標準要求。

六、安監科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

七、事故隱患排查必須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於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無措施的不準生產。

八、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應在事故隱患排查責任內確認事故責任者。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

1)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要積極組織整改,整改採取當場整改、限期整改、停產整改等方式,能夠當場整改的一定當場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對於危險性大或一時難以整改的事故隱患,要加強監控,堅決落實停產整改,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對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重大事故隱患上報表》上報安監局,組織專家對隱患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現金獎勵。

3)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及時彙報的要進行處罰和警告,如發生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對不拒不執行整改通知,敷衍了事的班組和有關責任人,要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處罰,直到開除。

4)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上報制度。嚴格按照安全監管部門要求的時間、內容及時準確上報隱患排查治理和統計分析報表。

工程項目設計必須按照“三同時”的原則進行。

項目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安全科審覈,公司長審批。

5)施工作業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

各班組在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安全問題,需要採取安全措施時,要向安全科彙報。

安全科要對施工中的`安全問題排查,並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公司長審批。

6)生產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審批制度:

根據隱患級別分類,不同級別的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批規定如下:

A級隱患:

安全科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公司長審批後施行。

B級隱患:

班組制定隱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由安全科長審覈,報經理批准施行。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10

爲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杜絕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結合出租汽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車公司經理或負責人按安全工作職責組織實施。

二、安全生產檢查的對象及範圍應包括:出租汽車等機動車輛及相關裝置;管理制度、管理臺帳、管理設施、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和消防設施;以及營運證件等。

三、列入安全檢查範圍的.項目,有專項維護檢查規定的從其規定;無明確規定的每月至少檢查一次,重點要害部位應制定相應的檢查規範及程序。

四、對檢查出的隱患,檢查人必須下達整改通知書,各項安全檢查及隱患的整改,實行責任人及受檢當事人簽字制度和隱患整改跟蹤排查制度。對自身無能力解決的隱患及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和部門,並作好隱患的跟蹤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車駕駛員被公安機關吊銷駕駛證後,應主動向公司彙報,公司應收繳被吊銷駕駛員的營運證件並上交管理部門,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駕駛車輛。

六、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均應建立“安全生產基本工作臺帳”。各項安全檢查的基礎資料必須規範化,保存期不少於3年。

七、對違反本制度及違反本制度造成後果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