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1]

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爲進一步做好離退休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政策及有關規定,結合中心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力資源部負責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配備離退休職工服務人員(簡稱專管人員),設置專項經費。

二、加強日常聯繫。及時瞭解他們的思想、學習、生活、身體狀況與家庭情況,並向中心領導反映他們的訴求。每季度集中1次,向離退休職工通報中心大項工作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

三、開展走訪慰問。採取分級負責的辦法:離休幹部、處級幹部因病住院後,由中心領導看望慰問。其他退休幹部職工因病住院後,由專管人員看望慰問。離退休職工生命垂危(病危通知書)的,由中心領導或分管人事領導看望慰問。

四、幫助解決困難。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積極幫助離退休職工解決實際困難。離退休職工申請困難及特殊情況補助,一般由本人向中心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離退休職工困難及特殊情況補助申請表》,經中心領導批准後發放。

五、離退休職工過世,由人力資源部起草訃告,組織離退休及在職職工參加弔唁(由本人決定),中心領導或分管領導前往弔唁。一次性撫卹金、喪葬費、慰問金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增設離退休黨小組。在中心黨支部領導下,定期組織離退休黨員過組織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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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爲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好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們的出發點、落腳點,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標準是:“三心,四負責,二到位,一滿意”即:三心:解決問題要有誠心,聽取意見要有耐心,對待老幹部要有孝心。四負責:政治負責,生活負責,生命負責,家屬負責。二到位:政策到位,服務到位。一滿意:讓老幹部滿意。。

第二條 要教育好廣大幹部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 建立離退老幹部黨支部,每月組織黨支部活動一次。

第四條 爲保證離退休幹部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原則上每月組織一次老幹部閱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 按照有關規定,爲不同級別的老幹部訂閱報刊、雜誌。

第六條 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幹部參加,縣上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幹部參加。

第七條 逢重大節日,縣上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三、生活待遇

第八條 醫療保健,老幹部住院期間老幹部局領導要去探望。

第九條 文娛活動,購置老幹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幹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幹部閱讀。

第十條 生活困難補助,離休老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准後予以補助。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一條 老幹部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出發前應進行體檢,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加強領導

第十二條 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縣委、縣政府領導每季聽取一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三條 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幹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3]

爲更好的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老幹部工作,本着妥善安置,幫助照顧好老幹部,努力發揮好老幹部餘熱的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指導思想:

第一條、 老幹部是黨的寶貴財富,是不能忽視的.一支力量,關心照顧好老幹部是我黨的一貫傳統,是四化建設的需要,也是實現安定團結、新老交替的重要一環。

第二條、要教育好廣大幹部職工對老幹部充分尊重,多做敬老工作。樹立敬老、愛老的風尚。妥善照顧好老幹部,使他們愉快的安度晚年。

二、政治待遇:

第三條、建立離退休老幹部黨支部,根據具體工作情況隨時安排活動。

第四條、爲保證離退休幹部享受同級在職幹部的政治待遇,對有關重要文件,按要求組織老幹部閱讀,對年老多病不能參加學習的老同志,應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第五條、按照有關規定,爲不同級別的老幹部訂閱報刊、雜誌。

第六條、必要的會議和報告要組織老幹部參加,市裏組織的各項活動,視老幹部的身體狀況,吸收老幹部參加。

第七條、逢重大節日,領導及老幹部管理人員要看望和慰問老幹部。

第八條、每年由委領導向全體老幹部通報一次工作情況,聽取老幹部的意見和建議。

三、生活待遇:

第九條、醫療保健,老幹部住院期間委領導和老幹部科要去探望。

第十條、文娛活動,購置老幹部活動器械,如撲克、象棋等放在活動室中供老幹部娛樂之用,購置日常生活用書,供老幹部閱讀。

第十一條、生活困難補助,離退休老幹部生活確有困難的,經研究批准後予以補助。

第十二條、福利待遇,按有關國家文件規定,“政治待遇不變,福利待遇從優”的原則,發給老幹部的各種福利物品由我委負責分發。

四、參觀、考察、學習:

第十三條、老幹部參觀考察,原則上就近安排,省外隔年一次。

第十四條、參觀、考察堅持個人自願,集體外出時,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有醫務人員前往。

五、經費開支:

第十五條、老幹部特需費,應按規定統一掌握,主要用

於解決老幹部困難補助。

第十六條、活動經費用於老幹部辦公用品、文體、學習費、參觀、考察、工具費及其它開支。

六、加強領導:

第十七條、要把老幹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一把手親自抓,委領導每年最少聽取一到二次老幹部管理工作情況彙報,及時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第十八條、老幹部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老幹局負責。其它部門也要給予支持,共同做好老幹部工作。

離退休工作管理制度 [篇4]

一、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負責組織老幹部學習,原則每月一次,次數、時間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要適時適量。

二、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法律等各方面知識的學習。

三、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結合黨員遠程教育工作準備學習材料,作好學習計劃,切實保證學習效果。

四、學習方法、方式要靈活多樣,通過集中學習,組織討論、座談等方法達到學習的目的。

五、嚴格遵守學習時間,不遲到,早退,學習時間一般不隨意走動,交頭接耳,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學習的,要向黨支部請假。

六、學習期間保持室內衛生,禁止吸菸。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聯繫會議制度

一、每半年召開一次離退休幹部座談會,通報情況,傾聽意見,溝通思想,排憂解難。

二、針對離退休幹部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邀請有關部門進行專題情況通報。

三、在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或研究重大問題時,領導幹部應主動徵求離退休幹部的意見,並邀請離退休幹部參鎮上的重要會議和活動。

四、做好溝通反饋,對於離退休幹部提出的意見、要求、建議,應及時向鎮黨委、政府做好彙報。

五、領導幹部聯繫離退休幹部要堅持經常化,每月過問一次所聯繫的老幹部的身體及生活情況,有條件的幫助解決困難。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走訪慰問制度

一、堅持經常性的走訪活動,深入老同志中間,主動聽取老同志對全鎮工作的意見和要求。對老同志遇到的實際困難,應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想辦法妥善解決。

二、在春節、老人節等重大節日期間,對離退休老同志進行走訪慰問。其主要對像是:離休幹部、老紅軍和長期病號。

三、凡老同志因病住院,鎮領導都要進行走訪慰問;對個別病重在家的老同志,要進行家訪;對異地安置和異地住院治病的老同志,經請示有關領導同意後將到駐地探望慰問。

四、松柏鎮應把走訪慰問老同志當作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

五、堅持做到五必訪。即逢年過節必訪;患病期間必訪;重病住院必訪;家庭生活困難必訪;家有重大事情必訪。

離退休幹部黨支部管理制度

一、堅持定期召開黨小組會、黨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上好黨課。

二、每年開展一次以黨員自我教育爲主的民主評議活動。

三、每半年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黨員向黨支部(黨小組)彙報自己的學習、思想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四、黨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支部(黨小組)活動,應主動向組織請假。

五、離退休老幹部外出時間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按規定及時把組織關係轉到臨時工作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或由所在單位機關黨組織出具有關證明,委託所接收單位黨組織負責管理。

六、離退休幹部黨費原則上每月一次,繳費金額爲當月工資額度的0.5%,支部收齊之後應立即上繳鎮黨委,由鎮黨委代爲上繳組織部,由組織部確定離退休幹部黨支部黨費留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