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新變化

導讀:《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已經公佈,與2016年相比有哪些新變化呢?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新變化

爲進一步規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際,省高招委、省教育廳制定了《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各地各高校在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遵照執行。

  《規定》與2016年相比較,主要變化有:

1.考試文具由考生自購自帶。爲滿足網上評卷的答題要求,基本配備爲:2B塗卡鉛筆,繪圖鉛筆(HB),0.5mm中性黑色水筆(可配替換芯),考試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圓規,橡皮擦,透明無字墊板;超出上述品種的文具禁止帶入考場。

2.優化志願填報安排,調整錄取工作週期。由去年的四次集中填報改爲三次集中填報,將原第三次填報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合併到第二次一併填報。三次集中填報分別爲:

6月24日9時-2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本科軍事(國防生)、武警院校志願(實行平行志願,以下簡稱軍事類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6月29日9時-7月2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非軍事類本科、國家專項本科、第一批本科(包括自主招生、高校專項、綜合評價錄取、高水平運動隊、高水平藝術團等,地方專項、蘇區專項志願)、第二批本科院校、三校生本科、提前批高職(專科)批次直招士官定向招生院校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8月2日9時-5日17時:網上填報提前批高職(專科)除直招士官定向招生外其他院校、高職(專科)、三校生高職批次院校志願,期間允許考生對本次填報志願修改一次。

3.完善地方專項和蘇區專項投檔辦法。改爲:地方專項和蘇區專項招生高校單設院校代號,和一本統招計劃列爲同一批次,投檔時按考生志願平行投檔,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填報專項計劃代號高校均爲無效志願。

4.增加5A級青年志願者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取消徒手畫加試統一要求。以往報考建築學、園林設計等專業,高校要求考生加試徒手畫。但近年來,高校不再嚴格要求,一般爲入學後再複試。對考生不再作加試徒手畫統一要求,由考生根據高校招生簡章規定自行處理。

6.明確藝術、體育類專業和文化均不降分錄取。

7.不再安排高職(專科)補錄。明確所有高校在集中錄取工作結束後不再組織徵集志願錄取。

8.強調考生紙質檔案袋,考生不得擅自啓封、拆閱。

9.明確錄取後應徵入伍的考生要及時向錄取高校提出保留學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