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與作用1

1990年,美國密西根大學商學院教授普拉哈拉德(alad)和倫敦商學院教授哈默爾(l)在哈佛商業評論上發表《企業核心競爭力》(thecorecompetenceofthecorporation)一文,標誌着企業核心競爭力理論的正式提出,該理論較目前其他企業理論更好地解釋了成功企業競爭優勢長期存在的原因,因此它成爲近年來企業理論研究的熱點,並且爲企業多元化經營提供可行的方案。

論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內涵與作用1

一、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一般理解

多元化經營是指企業同時在多個相關或不相關的產業領域經營不同的業務的戰略。近年來國內外企業多元化經營失敗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巨人集團、廣州太陽神、瀋陽飛龍、韓國大宇等等,這些企業本來抱着拓展領域、分散風險、增加利潤的願望搞多元化經營,結果反而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甚掘墳墓,其後果觸目驚心。於是,有的人開始懷疑或反對多元化經營。還有的'人則爲多元化經營辯解,認爲這些企業多元化經營失敗是有原因的,如缺乏資金、缺乏技術、缺乏人才;所拓展的領域競爭激烈,企業內部機制不靈活;新行業與主業相關性小,行業跨度大等等。

以上這些原因的分析儘管有一定道理,但存在着表面化,沒有切中問題實質要害,企業多元化經營的失敗在於缺乏核心競爭力,及企業沒有完成核心競爭力的轉移。企業多元化經營不是不能搞,關鍵看有沒有那份能力,即核心競爭力。所謂核心競爭力根據首創者普拉哈拉德(alad)和哈麥爾(garyhamel)的定義應爲:組織中的積累性學識,特別是關於如何協調不同的生產技能和有機結合多種技術流派的學識。

1、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要點

(1)核心競爭力的載體是企業整體,而不是企業的某個業務部門、某個行業領域;核心競爭力是從企業過去的成長曆程中積累而產生的,而不是通過市場交易可獲得的;關鍵在於“協調”和“有機結合”,而不是某種可分散的技術和技能;存在形態基本上是結構性的、隱性的,而非要素性的、顯性的。

(2)核心競爭力不是資產,它不會出現在資產負債表上;不是侷限於個別產品,而是可以打開多種產品潛在市場大門的能力;不是企業可以用來生產中間產品或最終產品的另一種資源;不是企業創造價值的充分條件;不是已經普及的能力;不是固定不變的,企業在某階段的核心競爭力到後階段可能成爲一般能力;不是易爲某個人或某小組完全掌握。

二、企業核心競爭力與企業競爭力的區別

企業的競爭力是正常意義上所指的企業功能領域上的競爭能力。企業的資源、知識和技術等只要具有一定優勢都可以具有競爭力。競爭能力在具體形式可以表現爲企業的營銷競爭能力、品牌競爭能力、技術競爭能力等。這些競爭能力只是企業活動在某一方面、某一領域的競爭能力,是一種相對的優勢,其穩定性也相對較差,如一個產品的生命週期進入晚期,該產品的競爭力也隨之減弱和消失。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是處於企業核心地位,使競爭對手在一個較長時期內難以超越的競爭力,它具有較長的生命週期和較高的穩定性,能使企業保持長期穩定的競爭優勢,獲得穩定的超額利潤。

核心競爭力還有增強企業一般競爭力的作用。例如,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噪音較大而製冷效果相對較弱的窗式空調有逐漸被分體式空調取代的趨勢,而海爾集團運用其核心競爭力之一的研發優勢,成功地將其窗式空調機的噪音由一般窗機的40—50分貝降至30分貝左右,同時提高了窗式空調的製冷效果,從而延長了窗式空調機的生命週期。

但是核心競爭力的形成又依賴於企業所擁有的各種競爭力,企業核心競爭力構建的過程就是以企業的一般競爭力爲基礎,並對其進行整合,使其上升爲更“高級”的競爭力的過程。所以核心競爭力的形成要經歷企業內部資源、知識、技術等的積累、整合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