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試民事訴訟考點習題及答案

我們要把複習當成一種習慣,一點一滴地積累,一步一個腳印地複習。只有如此,考試纔會有好成績。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2017司法考試民事訴訟考點習題及答案,歡迎學習!

2017司法考試民事訴訟考點習題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題:

1995年2月15日,國際銀行和厚泰公司、曉升公司三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國際銀行給厚泰公司貸款港幣80萬元。曉升公司爲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後,國際銀行依約給厚泰公司發放港幣80萬元的貸款。貸款到期後,厚泰公司未依約還款付息,曉升公司也未履行擔保義務。國際銀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爲:厚泰公司應當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曉升公司的擔保已過保證期限,因此免除擔保責任。

1.如果厚泰公司對一審判決中向國際銀行承擔違約責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的被上訴人應是:

A 國際銀行

B 曉升公司

C 國際銀行和曉升公司

D 國際銀行,曉升公司列不列爲被上訴人均可

【答案】:A

2.如果厚泰公司對一審判決中曉升公司免除擔保責任的部分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的被上訴人應是:

A 國際銀行

B 曉升公司

C 國際銀行和曉升公司

D 曉升公司,國際銀行列不列爲被上訴人均可

【答案】:B

3.1995年2月15日,國際銀行和厚泰公司、曉升公司三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國際銀行給厚泰公司貸款港幣80萬元。曉升公司爲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後,國際銀行依約給厚泰公司發放港幣80萬元的貸款。貸款到期後,厚泰公司未依約還款付息,曉升公司也未履行擔保義務。國際銀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爲:厚泰公司應當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曉升公司的擔保已過保證期限,因此免除擔保責任。

如果國際銀行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並提出新的證據,二審法院根據新的證據審理後將案件發回重審,則下列做法正確的有:

A 在判決書或者裁定書中無需寫明對新證據的確認

B 在判決書或者裁定書中需要寫明對新證據的確認

C 應當認爲是第一審裁判錯誤

D 不應當認爲是第一審裁判錯誤

【答案】:B,D

4.1995年2月15日,國際銀行和厚泰公司、曉升公司三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國際銀行給厚泰公司貸款港幣80萬元。曉升公司爲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後,國際銀行依約給厚泰公司發放港幣80萬元的貸款。貸款到期後,厚泰公司未依約還款付息,曉升公司也未履行擔保義務。國際銀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爲:厚泰公司應當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曉升公司的擔保已過保證期限,因此免除擔保責任。

如果本案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對經重審作出的判決:

A 厚泰公司可以提出上訴

B 曉升公司可以提出上訴

C 國際銀行可以提出上訴

D 國際銀行、厚泰公司和曉升公司都不可以提出上訴

【答案】:A,B,C

5.1995年2月15日,國際銀行和厚泰公司、曉升公司三方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約定:國際銀行給厚泰公司貸款港幣80萬元。曉升公司爲該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簽字蓋章後,國際銀行依約給厚泰公司發放港幣80萬元的貸款。貸款到期後,厚泰公司未依約還款付息,曉升公司也未履行擔保義務。國際銀行向法院起訴,法院認爲:厚泰公司應當承擔違約的民事責任,曉升公司的擔保已過保證期限,因此免除擔保責任。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本案時,可以:

A 在本院進行

B 到案件發生地進行

C 到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D 到被上訴人的住所地進行

【答案】:A,B,C

  二、不定項選擇題

1.下列哪些情形中不需迴避?( )

A 人民陪審員李某爲本案原告的叔叔

B 書記員何某是本案被告某公司的股東

C 審判員宋某爲本案原告代理律師的大學同學

D 審判長朱某與本案原告代理人(常在本院辦案)劉律師認識,但無私交

【答案】:D

【解析】:

民訴法第45條規定:審判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迴避,當事人有權用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係;(3)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案件公正審理的。前款規定,適用於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所以本題除了D項無須迴避以外,均應迴避。

2.公民甲的戶籍所在地爲A省B縣,其自 1998年1月起因病到C省D市某醫院就醫,1999年5月出院後則前往C省E縣探親,居住了一年半,後又去C省F市工作。甲於2001年10月被公民乙提起訴訟,則公民甲民事訴訟法意義上的住所地爲:( )

A A省B縣

B C省D市

C C省E縣

D C省F市

【答案】:C

【解析】:

根據民訴法第22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而民訴意見第5條規定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因此,本案中經常居住地爲E縣。

3.英國人史密斯和中國人李某在美國發生合同糾紛,雙方約定在中國法院進行民事訴訟,怎樣適用民事訴訟法?( )

A 應當適用合同簽訂地美國法律

B 應當適用中國民事訴訟法

C 英、美、中三國法律均可適用,由人民法院決定

D 適用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繫國家的民事訴訟法

【答案】:B

【解析】:

根據民訴法第4條的規定,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均適用本法,因此民訴法的空間效力範圍及於整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所有在中國法院進行的民事訴訟皆適用中國的民訴法。

4.甲和乙是朋友,甲住在A市,乙住在B市,兩人在C市旅遊途中與住在D市的丙發生爭吵,甲、乙將丙毆打致傷。現丙要求損害賠償,他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 )

A 向A市法院起訴,但不能在B市或C市起訴

B 只能在D市法院起訴

C 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訴

D 只能在C市法院起訴

【答案】:C

【解析】:

民訴法第22條第1款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3款規定,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第29條規定,因侵權行爲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爲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丙作爲受害人,可以向A市法院或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訴。

5.甲與乙系夫妻,居住在A市。1999年3月甲辭職並在B市找到新工作,但沒有解決戶口問題。乙也隨甲來到B市,但一直未找到工作。1999年5月乙被某企業聘用,常駐C市做產品推銷。 1999年11月,乙在D市出差時因交通事故而住進 D市人民醫院治療,2000年5月甲懷疑乙同他人有染而起訴離婚,此時乙尚未出院。請問甲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 )

A A市基層法院

B B市基層法院

C C市基層法院

D D市基層法院

【答案】:B

【解析】:

民訴意見第12條規定:“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被告雙方自1999年3月離家,到起訴時離家已一年有餘,而被告乙在B、C、D三市居住的時間均未滿一年,且在D市爲住院,因此此案應當由原告甲現在的.居住地法院,即B市基層法院管轄。

6.住在A市的甲欲將位於B市的一間25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甲與住在C市的丙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若雙方發生爭議,應當將爭議提請A市法院管轄。後雙方因房屋價金而發生糾紛。現甲欲起訴,確認該買賣合同無效。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 他應當向A市法院起訴

B 他可以向B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訴

C 他只能向B市法院起訴

D 他只能向C市法院起訴

【答案】:C

【解析】:

民訴法第34條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甲和乙對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管轄,違反了我國法律專屬管轄的規定,因此,甲應當向B市法院起訴,而不能向A市法院或C市法院起訴。

7.某甲與乙企業之間因高壓鍋質量問題發生糾紛,甲以產品侵權爲由,向乙企業的辦事機構所在地A市A區法院提起訴訟。乙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爲應當由該高壓鍋的製造商丙企業所在的A市B區法院管轄爲宜。A區法院沒有對乙的異議作出裁定,將案件直接移送至B區法院。原告甲提出異議,不同意在B區法院審理,要求移送回A區法院, B區法院支持甲的異議,將案件移送回A區法院。 A區法院遂提請A市中級法院爲本案指定管轄。A市中級法院經審查後,指定B市中級法院審理此案。下列做法中正確的是;( )

A A區法院沒有對乙的異議作出裁定,將案件直接移送至B區法院

B B區法院支持甲的異議,將案件移送回A區法院

C A區法院提請A市中級法院爲本案指定管轄

D A市中級法院指定B市中級法院審理此案

【答案】:C

【解析】:

法院對於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必須予以審查,做出同意與否的書面裁定。A區法院未作裁定即自行移送的做法是錯誤的;並且由於該產品質量糾紛中,作爲被告所在地的A區法院和產品製造地的B區法院都具有管轄權,因此先受理的 A區法院不應當移送此案。因此A項錯誤。而B區法院作爲受移送法院,即使認爲自己沒有管轄權,也不得將案件退回給移送法院,而只能就此管轄權爭議報請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因此B項錯誤,C項正確。指定管轄只能指定下級法院審理或由本級法院提審,而不能指定同級法院進行審理,因此D項錯誤。

8.張風因產品質量問題,向法院起訴博瑞食品公司。張風爲了贏得訴訟,決定委託訴訟代理人,其間遇到以下問題:

張風簽寫了一份授權委託書,有關委託書,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 授權委託書應當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B 授權委託書應當在法庭調查之前提交法院

C 授權委託書需要註明委託權限,如果寫明全權代理,則代理人可以享有當事人的一切訴訟權利

D 授權委託書的變更要向人民法院以書面形式告知

【答案】:A,D

【解析】:

根據民訴法第59條、民訴意見第69條的規定,授權委託書必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授權委託書應在開庭審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9.位於A市A區甲加工廠和位於B市A區的乙貿易公司簽訂了一份加工合同,由甲方爲乙方加工製作2萬隻包裝桶。雙方約定由甲位於A市B區的分廠進行加工。合同簽訂後,甲廠將加工任務交給了位於A市C區的車間完成。乙公司收到包裝桶後不久發現其質量存在着嚴重問題,所裝的油料發生了泄漏,污染了位於B市B區倉庫內的許多其他貨物。乙公司在同甲廠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結合案情,回答以下問題:

若乙公司以違約爲由提出訴訟,哪些法院享有對該糾紛的管轄權?

A A市A區法院

B A市B區法院

C A市C區法院

D B市B區法院

【答案】:A,C

【解析】:

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成立買賣合同關係,乙公司的財產權益因爲甲公司履行的不適當而受到損害,這樣在乙公司與甲公司之間構成了違約責任關係。而民訴法規定,合同糾紛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本案中A市A區是被告住所地,A市C區是實際的合同履行地,因此這兩地的法院是有管轄權的法院。

10.下列哪項不屬於廣義的民事訴訟法?

A 憲法中有關民事訴訟的規範

B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

C 《關於第一審離婚判決生效後應予出具證明書的通知》

D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

【答案】:D

【解析】:

廣義的民訴法不僅包括民訴法法典,而且包括憲法、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民事訴訟的規範,以及最高法院做出的司法解釋、通知及批覆。因此ABC三項滿足題幹要求。D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試行)》已經失效,因此不屬於廣義的民事訴訟法的範圍。

11.公開審判制度的向社會公開包含哪些內容?

A 允許新聞記者對庭審進行採訪

B 允許新聞記者向社會披露案件

C 允許羣衆旁聽

D 經法庭准許,新聞記者可以錄音錄像

【答案】:A,B,C,D

【解析】:

公開審判包括向羣衆公開和向社會公開,向羣衆公開即是允許羣衆旁聽,向社會公開是指允許新聞記者對庭審過程採訪,對審理過程做報道,並向社會披露。

12.證人楊勇目睹了原、被告打架經過,其與雙方當事人均無利害關係,根據他所作的證言分清了本案當事人的責任,該證言屬於:

A 原始證據

B 派生證據

C 直接證據

D 間接證據

【答案】:A,C

【解析】:

該證言系目擊者自己做出,因此屬於原始證據,而該證言分清了當事人的責任,因此屬於直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