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國中畢業考試,簡稱“會考”,是檢驗國中畢業生是否達到國中畢業水平的考試。下面爲大家帶來了福建省會考體育評分標準,歡迎大家參考!

福建省會考體育評分標準

考試項目

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共四項,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對運動技能類項目和身體素質類項目分別採用抽考和抽選考方式抽出考試項目。

必考類: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或200米游泳(泳姿不限),考生按性別從2個選項中自選1項考試。

抽考類:籃球(運球繞杆往返)。

抽選考類: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斜身引體(女)、雙手頭上前擲實心球,考生按性別從3個項目中自選2項考試。

考試成績總分40分

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投檔計分方式爲分數制,總分爲40分,其中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佔4分(考試時間:《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與《道德與法治》科目同場合捲進行,單獨一個模塊,考試時間合計爲100分鐘,即原《道德與法治》考試時間爲90分鐘,增加《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時間10分鐘),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佔36分。

身體素質與運動技能36分,其中,必考類項目滿分爲15分,抽考類項目滿分爲5分,抽選考身體素質類共2項,每項滿分爲8分。

根據福州市中招細則計分辦法,考試成績得分相加後保留小數點後一位數爲最後得分,小數點後一位數計算方法爲:小數點後的數字小於0.25分(不含0.25分)不予計算;大於或等於0.25分,小於0.75分,計爲0.5分;大於或等於0.75分,計爲1分。

考試時間安排

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及省、市屬有關學校考試時間爲4月15日-30日(含游泳項目)。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游泳項目與其他考試項目同步進行,不再另行安排時間。緩考的考生、回原籍考生、往屆生考試時間爲5月16日。

長樂區考試時間須與城區同步完成,其他縣(市)區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需在6月1日前完成。

緩考這樣申請

進入考場前因臨時傷、病(含女生生理期),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

申請緩考需提交以下材料

(1)緩考申請表;

(2)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疾病證明、原始病歷及醫院檢驗報告單;

(3)女生生理期由學校出具證明;

申請程序:

由考生填寫緩考申請表,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市教育局備案。

正式考試當天,若考生出現臨時傷、病無法參加考試,考生需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向考點主考報告,並於考試結束次日收齊該生緩考申請材料向市教育局報備,作緩考處理,否則按缺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