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爲保證庫內原料質量,定期對原料進行質量監控,建立原料質量監控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股份公司各原料的質量監控。
3.管理職責
3.1 原料保管員對各原料的質量巡查及保存條件的管理。
3.2 品管部及化驗室對倉庫內存留的.原料進行抽檢並進行質量判斷。
4.具體條款規定
4.1 監控方式、頻次及異常情況界定
4.1.1 日常巡查:日常巡查由保管員負責,如發現異常情況包括原料發熱、黴變、氣味異常、蟲蛀等,及時報告品管。
4.1.2 每週巡查:每週巡查由品管負責。
4.2 監控內容
4.2.1巡查內容:原料感官情況(包括氣味、顏色、黴變、蟲蛀)、原料使用情況、特殊原料保存條件情況,每週填寫《原料質量監控記錄》。
4.2.2 理化檢測:對有異常變化的原料進行實驗室檢測。
4.3 處置權限及方式
不影響飼料質量安全的異常情況,由片區配方師安排,儘快在生產中使用,並對配方進行適當的調整。
如發現影響飼料質量安全的異常情況(產生致病菌、黴變變質、發現有國家明令禁止的雜質、衛生指標超標等),應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彙報,並立即停止使用異常原料,經評估後進行相應處理。
5. 相關工作記錄
《原料質量監控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