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物業管理師考點:物業管理職業資格制度

㈠物業管理師制度,根據條例規定,國家人事部和建設部於2005年11月16日製定並頒佈了《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物業管理師資格正式納入了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系列。物業管理師是指:⑴經全國統一考試,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⑶依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註冊證》,⑷從事物業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2016物業管理師考點:物業管理職業資格制度

㈡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內容:⑴《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⑵《物業管理實務》,⑶《物業管理綜合能力》,⑷《物業經營管理》。考試成績實行兩年一個週期的流動管理辦法。考試日期爲每年第三季度。考試原則堅持考試與培訓分開。報名條件瞭解一下。

㈢物業管理師註冊,取得資格證書經註冊後方可以物業管理師的名義執業。自取得資格證書之日起1年內提出初始註冊申請,並提交三個材料:⑴申請表;⑵資格證書;⑶勞動合同。物業管理師資格註冊有效期爲3年。期滿前30個工作日申請延續,並提交三份材料。

㈣物業管理師執業,物業管理項目負責人應當由物業管理師擔任,物業管理師只能在一個企業負責管理工作。每年接受不少於40學時的`繼續教育。物業管理師應當具備四個方面的執業能力,(1掌握物業管理、建築工程、房地產開發經營專業知識。2具有一定的 經濟學,管理學、心理學等相關學科的知識。3能夠熟練運用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4具有豐富的物業管理實踐經驗。)執業範圍有六個方面。(1制訂並組織實施物業管理方案、2審定不監督執行物業管理財務預算3查驗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有關資料4負責房屋幾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和養護管理5)取得《資格證書》的物業管理師用人單位可聘任爲經濟師職務(中級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