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是怎樣的

人們一般避諱談死,但現實生活中,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規律,不可迴避。青島人十分看重人死後的葬禮,對人死後的善後事非常講究。下面小編詳細介紹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是怎樣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是怎樣的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初喪

建國前,青島農村死了人在治喪開始時爲初喪。民間講究壽終正寢,凡正常死亡的老人,儘量避免在病牀上嚥氣。當病人生命垂危之際,一般要先爲其沐浴更衣,然後再將其移到正屋明間的靈牀上,在親屬的守護下,度過彌留的時刻,此謂之“挺喪”,亦謂之“送終”。一旦措手不及,病人沒換衣服就死在裏間的牀上(炕上),俗謂之“老人光着身子走了”,死者親屬會因此而遺憾終生。

臨終之前的沐浴更衣,事實上是給死者進行一次化妝整容。死者爲男性,通常由兒女來料理。死者爲女姓,則由女兒和兒媳來料理。除擦洗臉面、手腳和修剪指甲外,還要梳頭、穿衣、插帶等。也可請人來料理。人死後,忌說死字,一般稱爲“老了”、“去世”、“逝世”;年輕人死亡稱“少亡”;即墨縣對小孩死亡稱“拋撒”等。死人穿的衣服謂之“壽衣”,或稱“送老衣裳”。縫“壽衣”用的針線,末端不能系疙瘩,以免死者在陰間同活着的人“結疙瘩”。“壽衣”的質料,不能用毛皮和綢緞,怕來生“變”爲獸類和斷子絕孫,多用棉和絹,取“綿綿”和“眷眷”之意,衣褲的件數,忌雙喜單。服裝樣式多采用同時代的禮服,無論何時亡故,都要以棉衣爲主。

靈牀,亦稱“屍牀”,通常設置在死亡者居住的堂屋中央。病人臨終,穿好壽衣,由長子抱頭,次子抱腿,由病牀擡上靈牀,等候嚥氣。病人嚥氣後,用一塊類似牀單的布蓋住屍身,此布有藍、黑、黃和白等不同顏色,上面繡着經文和八仙等,稱作“衾”。覆衾之前要先給死者口內銜一小制錢或者銀錠,仿古人含玉之意。死者頭枕一個倒三角式的枕頭,謂之“雞鳴枕”。即墨在死者臉上還要遮上一張黃表紙。靈牀下放一盞豆油燈,謂之“照屍燈”,預防狗、貓進來。

死者屍體安排就緒,在門前樹起招魂幡,或者掛上魂帛,幡上綴一串紙錢,錢數與死者年齡相等,有的還登上屋頂呼喊“招魂”,讓死者的靈魂回家來。“招魂”之後便是指路,所謂“指路”就是爲鬼魂指明“昇天”的道路。此俗在建國前的青島市區比較簡化,建國後隨着喪葬改革推行火化,農村“初喪”之俗也大爲簡化,只給死者沐浴穿“壽衣”。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報廟 送盤纏

建國前,青島地區特別是農村,人死之後從當天起到當地“土地廟”報廟三天,每天三次。即墨報廟稱“送漿水”、“送盤纏”。要在早、中、晚飯之前連送三次,一般叫“報朝廟”、“報午廟”、“報晚廟”。

建國後,普遍實行喪葬改革,此俗已絕。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入殮成服

建國前,青島地區均將死者裝進棺材進行土葬。死者入棺,謂之“大殮”。“入殮”在死後的當天、第二天和第三天不等,通常是三日入殮成服。入殮前,死者的兒女,按長幼次序排列成行,爲死者淨面。一般用棉球在臉盆中象徵性地蘸一下,然後再在死者臉上虛晃幾下,表示擦拭,同時對死者喊道:“給你淨面啦!”淨面之後,親屬要瞻仰遺容,向遺體告別。此時如果死者是女的,一定要有孃家人在場,特別是得不到老舅的首肯是不能入殮的。屍體裝進棺材後,接着要釘棺蓋。鎮釘要用七根釘子,俗稱“子孫釘”,據說能使子孫興旺發達。釘釘子時,親屬一齊喊叫死者“躲釘”,然後向棺蓋上撒五色糧,大殮告成。此後,每天三次燒紙哭祭,謂之“捻香”,直到出殯爲止。富裕人家還要請僧道唸經,超度亡靈。

穿戴孝衣孝帽謂之“成服”,亦稱“戴孝”。子女要披散頭髮,穿白衣孝服,孝服用的是極粗的生麻布。建國初期,除穿白布撒邊褲,腰扎麻繩和鞋綴白布以外,其他已不再講究。有些地方以穿白鞋爲戴孝的標誌,兒女的鞋應全白,孫子的鞋只前邊用白布。50年代青島市所轄各縣先後實行火化,死者入殮前的習俗依舊,只是不用棺材,而是用汽車將遺體運往火化場。爲死者戴孝時,城市和鄉村漸以黑袖章取代孝服。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弔孝

即弔唁,是生者對死者悼念的一種形式,也是普遍流行的重要喪俗之一。開弔之前要向死者的親友發出治喪通知,謂之“報喪”,有的以訃聞、訃告等書面形式,派人送去報喪。官員或文人雅士去世,則在當地報紙刊登訃告使聞者前往弔唁。此時,喪家門前的魂幡、長紙錢等也是報喪的標誌,有的還在門前貼上一張喪榜。

弔孝一般從大殮之後開始,靈前放一供桌,擺上供品、香爐、蠟臺和長明燈等。棺材下面放一隻升,內裝糧食,上插一杆秤,再放上一盞燈。親族鄰里往往結伴前來弔孝。一般是平輩鞠躬,晚輩跪拜,爾後痛哭一場,死者的`親屬在一旁陪哭,最後跪拜親友,謂之“謝孝”。

從大殮到出殯這段時間裏,子女等親屬要日夜守侍在靈柩旁,一是隨時迎接陪伴前來弔孝的人,二是以示盡了孝道。建國後,青島地區隨着喪葬制度的改革,此俗已改,弔唁者不再是面對棺材,而是面對遺像鞠躬,對死者親屬進行安慰。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出殯

建國前,出殯不僅是死者的哀榮,更重要的是生者的顯耀,所以不論貧富,都盡力而爲,不惜錢財。出殯前,首先要請“陰陽”先生“開殃榜”,定下出殯日期,復告親友臨喪,然後要備好各種紙製“金銀山”、“搖錢樹”、“聚寶盆”、“童男童女”、“馬匹車轎”等,請來吹鼓手、擡槓者及執事人等。

出殯的樂隊一大早就來到喪家,吹奏粗細樂曲,謂之“鬧喪”。有的請兩班吹鼓手,在門左右分別吹奏,謂之“對棚”。弔唁的人來到門口,樂隊要鳴打擊樂報告,然後奏細樂送進靈棚。

啓靈是出殯的一項重要活動,由司儀主持,“今日良辰吉日,斬喪大吉,孝子舉哀”。於是死者的親屬們放聲大哭,背棺者10餘人即進入“靈堂”。把棺材背出靈堂以後放在彩架上,再扣上白色的蟒罩,擡棺者一般是8人或者16人。司儀高喊起駕的號令,靈柩便離地而起,同時由長子(或專人)把瓦盆摔碎,以便死者“帶到陰間使用”。出殯的隊伍,最前面的是開路神、獅豺、執事,接着按照銘旌、輓聯、紙活、樂隊、送殯者、喪主、靈柩的順序排列,在哭聲和哀樂聲中緩緩行進。孝子要頭戴孝冠、身穿孝服、披麻衫,一手扛魂幡、一手拄喪捧,由兩個扶喪客攙扶,走在靈前;女兒則頭扎孝帶,身穿孝服,最後披戴一麻袋片,跟在靈柩之後。途中,出殯的隊伍要暫停,進行路祭。路祭的儀式是在靈柩前擺好桌椅、供品,親友一一拜祭。建國後,隨着青島地區喪葬改革,至60年代傳統的出殯習俗已絕。火化後將骨灰裝入骨灰盒,有的寄存在縣城的火化場,而有的取骨灰盒在提前擇好的墓地土葬。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埋葬

建國前,青島各地多行土葬,每一個宗族都有自己的墓地,俗稱“林地”。墓地是請“陰陽先生”選中的“風水寶地”。

墓穴通常是南北走向,長9尺左右,寬以3尺3爲準,俗稱“天下棺、三尺三”。靈柩到達墓地之後,撤去棺罩,準備下葬。萊西等地要把嵌紅棗的小饅頭作爲陪葬品下葬,饅頭的數量與死者的年齡相同。下葬後要舉行抓土儀式,即死者的子女每人抓三把土撒在棺材蓋上,然後剷土掩埋,築起墳堆。墳頭一般都堆成圓錐形或者圓形,底盤直徑約2米,高約1米,也有形體較小的。墓地周圍不種莊稼,稱作“塋盤”。四角埋有石柱,墓前有石碑、石桌、石香爐。新墳堆好之後,留一小墓門,上方插着孝杖和魂幡。下葬儀式一結束,主持禮儀者便領着長子謝客,先謝吹鼓手,再謝客人,最後謝幫忙的。送葬回家時,長子手扶罩杆在前面啼哭,其他人尾隨其後。到門口時主持禮儀者把牌位端給長子,長子把它放在靈堂上,舉行辭靈儀式,子女行三拜九叩禮,葬禮便宣告結束。

膠州等地將棺材下葬後儀仗返回,稱回靈。此時喪主向親友鄰居分遺飯(用面蒸的大餅切成小塊和小饅頭狀食品);出殯當日晚,喪主要宴請所有幫忙人員,以示酬勞。

建國後,青島地區各縣先後實行火化。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圓墳 燒七燒週年

這三種舊俗在青島城鄉各地均廣爲流行。土葬後的第三天,或者第二天,死者親屬爲新墳添土謂之“圓墳”。此俗多在農村流行。從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就要舉行焚香燒紙祭祀,此俗謂之“燒七”。

一般從一七燒到七七,在這七個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並不一定每個七都燒,但五七是一定要燒的,俗稱說:“五七三週年,不燒不周全”。建國後,青島地區城鄉均實行火化,燒七之俗依舊,只是到火化場取出骨灰盒擇地“燒七”而已。

人死一年,謂之週年,這天也稱爲“忌日”,忌日祭祀亡靈謂之“燒週年”。膠州等地一年之內家人不得穿紅着綠,過年只能貼藍紙對聯。民間特別重視燒三週年,墓祭儀式與五七基本相同,此後子女不再守孝,可以脫去孝服,恢復正常生活。至九週年對死者再進行一次祭祀。此後,不再進行特殊祭祀。

  山東青島的喪禮習俗——童喪 客死

嬰兒一生下來就夭亡,通常不埋葬,用穀草或炕蓆捲住屍體扔到野外或亂葬崗。有些地方給死嬰臉上抹上黑灰,作爲將來託生爲人的印記。據說灰抹在臉上,將來長在腚上。稍大一點的幼兒夭亡,一般也是用穀草或炕蓆裹住屍體,找個地方埋掉,不留墳頭。兒童夭折可留墳頭,但不能進入祖墳,一般埋葬在地邊或亂葬崗上。童喪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5~9歲的幼童,在上半月夭折的,要葬在村宅的西南方向,下半月夭折的,要葬在村宅的東南方向,葬時可用一木匣盛殮,屍體上要放置一根桑枝和一塊生鐵,鎮住幼童的靈魂,不讓他回到家中。二是10~15歲的兒童死後,也只能用木匣子盛殮,一般在地頭埋葬,墳堆作橢圓形。三是15~20歲的青少年死後,凡是沒結婚的,也算作童喪,一般都用棺材盛殮,葬在地頭,或者在祖墳後的指定地點堆一個小墳頭,俗稱“小喪”。童喪不舉行任何儀式,葬後也不專門祭祀。

人死在外鄉,謂之“客死”。當親屬得到客死的消息後,要馬上供奉起牌位,穿孝服,痛哭祭祀,親友要前去弔孝,儀式同原籍死亡一樣,此俗在建國前青島地區農村普遍存在。凡“客死”者,富裕人家要設法把死者的靈柩運回故鄉安葬,謂之“拉生靈”。貧窮人家則把死者的枯骨帶回故鄉埋葬,謂之“背骨殖”。城市居民,不經特許,不準把客死者的靈柩運進城裏,也不準進家門,只能在城外設置帳篷,舉行治喪的各種儀式,然後埋進祖墳。那些既無力“拉生靈”,也不能“背骨殖”的人家,只好把客死者的牌位埋葬,做個假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