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族有何古老的喪葬習俗

在羌族地區,喪葬是人生最後歸宿的重要儀禮,當一個人死了之後,人們都會以最隆重、最莊嚴、最肅穆、最嚴格的表現方式去完成喪葬習俗習俗中的每一個程序。下面小編詳細介紹羌族有何古老的喪葬習俗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羌族有何古老的喪葬習俗
  羌族的喪葬習俗

喪葬禮儀

羌族喪葬習俗,死者裝殮以白衣(麻布)爲多。有的要由長輩在遺體前殺一隻羊,爲死者“引路”。

超度亡靈

死後第二天起請道士唸經超度死者。死者爲男性,念太平經;死者爲女性,念大小血盆經。超度亡靈爲死者開路是設靈位以後的一個祭奠禮儀。因此喪家就要請來釋比來向亡者誦一部開路經。同時用白紙製成三尺多長、四寸寬的“引路幡”。老年人入棺後馬上開路,據說,冥路開通後亡魂才能西遊,到達天國享受逍遙之樂。

弔喪

弔喪親戚根據各自的親族關係,帶上糧食、豬肉等禮品、祭品和錢等,一起前來喪家弔喪,祭品主要爲各色剪紙、繡球、旗、羅、幡、傘和錢櫃等。

當弔喪親戚行近喪家村寨時,嗩吶頻奏,羊皮鼓、釋比和男女孝女一齊出寨相迎。孝男孝女跪在地上。釋比頭戴法冠,身穿法衣,有的搖巴郎鼓和響盤,有的打羊皮鼓,他們跳着萬字格和八陣圖形的舞蹈步伐,來回跳躍,左右穿梭。跳盔甲的人在釋比們舞蹈間歇時用羌話高聲贊唱,大意是迎親人悼死者,對喪家表示尊敬,這樣的活動大約要到半小時以後才能結束。

開孝

人死後,一般都要開孝帶帕,以示紀念。若是家庭相當的困難,在舅家的同意下,准許正孝子一人帶孝,其他人不在進行開孝帶帕。如其家庭條件好,就要置辦孝服、孝帕和死者入殮的白布用品;置辦孝服,孝帕可分爲九尺孝、六尺孝、三尺孝發放。其中對近親一般發孝衣、孝帕,稱之爲全孝。遠親僅發孝帕,稱之爲發半孝。死者棺材上放的孝帕是專門爲舅家準備的。下葬前一晚,主家舉辦開孝儀式,當逝者的老、少母舅到主人家後,纔給族人親戚開孝。

哭喪

開孝、驗屍完成後,釋比要對死者的一生的艱難困苦,勤勞、善良等進行追述,教育在場的所有人。完成追述後,釋比大聲說,孝子放聲大哭後,所有的親人都跪在棺材前放聲大哭,並燃燒紙錢。一些中老年婦女按照傳統的哭調哭述,悲悲切切,感人肺腑:

守 靈 又叫守大夜。意在表示陪伴死者,真誠、隆重地爲其守靈。母舅們檢驗將枋子蓋蓋好後,釋比唸經擊鼓做法事,祈求亡魂保佑家人和寨子安寧,衆人跳喪事莎朗,唱喪歌,跳羊皮鼓舞。這天晚上是送別死者的最後一個夜晚。親友鄉鄰都要前往弔喪祭奠。屆時,“釋比”將在“枋子”面前殺一羊,並說“某某,羊爲你引路,你是啥子病,都在羊子身上顯現出來”。然後,以碗盛裝羊流出的第一股血,以麥草浸入血中,將血撒入死者屍體的手掌內,使死者知道有羊帶路。而後“釋比”隨即解剖羊之屍體,以觀察羊的內臟,並根據羊的內臟來判斷死者亡於何病。疾病證實後,親人又開始哭喪,悔當初沒能先知病因以及醫治失當。

回煞

在喪事結束的第七天要爲死人做“回煞”,羌人認爲,人死入土以後還會從自己生前走過的地方回來,到自己的墳山上去。人死以後會陰魂不散,要回家,羌人稱爲“回煞氣”。因此,喪家要請“釋比”推算亡靈“回煞”時間,然後家人將死者衣物放在椅子上,將鞋放椅子前面;在桌上擺饃、酒等食物,家人避開,由親屬祭奠。幾小時以後鳴炮,亡靈聞聲音而隨即離去,家屬返還家中。

燒七與百期

從死者去世之日起,每七天舉行一次焚香燒紙祭祀的禮儀謂之“燒七”,在燒七中,以五七最重要。通常是不一定每個七都要赴墳祭祀,但頭七、五七和盡七(最後一個七)是免不了的。除了燒七,還要爲死者“過百期”。百日守靈盡孝,古人恪守遵循。

上新墳

自古以來,朝野上下,清明祭祖,四海皆同。羌族地區上新墳,一般在清明節前三天進行。上午,全寨子的人家帶上供品進行祭祀。先動手整修墳墓,鋤草,加土,再擺供品和點燭,燃香化紙。同時,在每個墳頭上壓白紙一張,在墳地四周的樹枝和荊藤上掛“長錢”(用白紙剪成的長串)。有的還在墳前哭一場,傾吐思念之情。

  羌族的喪葬方式

羌族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喪葬習俗。葬式分火葬、土葬、巖葬、水葬幾種。人死後遣人到附近親戚家報喪,請“釋比”唸經,喪主爲死人淨身,穿壽衣3~6件入棺,父母健在者穿白色,其餘爲深色,並在棺內放五穀雜糧,50歲以上病死爲壽終歸天,要唱喪歌、跳喪舞;凶死、傳染病等非正常死亡必須火葬,但不一定進火墳場,屍體不能停放屋內,外姓死者無論火葬、土葬均不入祖墳。死者除無兒無女外,均要按期安葬,一般停放三日,所有墳墓忌用白石壘砌。

火葬是其傳統葬俗,每個家族或早期部落都有自己的火墳場,用石砌圍圈,往往有碑記載姓氏與開始設立墳場年月。目前仍盛行火葬。60歲以上正常病故,認爲是壽終歸天,要唱喪歌,舉行火葬。也有遵老人遺囑是否選擇火葬的。

火葬是自古相傳的喪葬習俗。《呂氏春秋·義賞》說:“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果,而憂其死不焚也”。《太平御覽》引莊子逸篇說:“羌人死,焚而揚其灰。”解放前,茂文縣以北的一些地區仍行火葬。其他地區因漢族的影響已改用土葬。惟凶死、傳染病及其非正常死亡者仍用火葬。葬法是在人死後三天進行火化。火化前須請端公誦咒,然後擡棺至本族的火葬場。那裏設有一座可以移動的小木屋,內供奉本族歷代祖先的神位,葬時將小木屋移至他處,而置應葬的棺木於其地,然後四周堆放柴火連棺木火焚。這時死者親屬圍坐號哭、並唱孝歌、跳喪舞。焚化之後,將骨灰埋在地下或封在崖穴中。在茂文羌族自治縣雁門鄉一帶,一姓有一個火墳,一個村有幾個火墳。這些火墳位於村寨附近,系用木板搭成房屋形態,約五尺見方,有小門,人死後連棺材一起焚燒,燒畢取骨灰由小門投入火墳。有的地方是數姓共一個火墳。

羌族獨特的“火墳”在汶川縣的羌寨可見遺址,有的保存較完好。80年代以來,個別羌寨以宗族爲單位維修的“火墳”已煥然一新。如雁門鄉的索橋、通山、月裏等寨,龍溪鄉的阿爾、巴奪、垮坡等寨,綿池鄉的'和平、羌鋒等寨。

“火墳”的形狀多爲條形,而方形較少,上窄下寬,長約6-8公尺,寬4-6公尺,深約7-8公尺,內部用黃泥抹得相當平整。其邊沿高出地面5-6寸,坑上架着能擡開的木屋,木屋的屋頂是用染黃或染黑的杉木製成,可以擋風遮雨。個別墳旁還立有石碑,詳細記述了本宗族的來源。如雁門鄉索橋袁姓宗族碑文記述道:“蓋聞先祖語吾,當是時也,湖廣填川,我先祖來川者,乃是弟兄八人也,系麻城孝感人氏……彼時此地泥水氾濫,安奉亡魂,猶恐肌膚進泥,故立此墓,號曰’火墳‘。世代先祖,概葬於此墓,十代人丁興發二十餘家,以後各扦瑩墓。”現在,還並存幾種火葬的“火墳”類別:一種是以宗族爲單位修的“火墳”,旁邊還立有家族碑,如上文,只有本族人才能進入,即“姓姓都有火墳場”。一種是一寨人集體修的“火墳”,凡是本寨人火葬後都入此“火墳”,如龍溪鄉垮坡寨,此種類型較少;一種是隻有火葬坪,人死後擡到火葬坪焚化後,可以不撿骨灰。如龍溪鄉直臺寨,這也是極少的。不同於以前,現在進“火墳”的清規也多了,須本族輩份最高的長者死後先進了“ 火墳”,其他人的骨灰才能放進“火墳”。

嬰兒死後裝小木棺置於巖洞爲巖葬。也有的死嬰裝棺放入河水中飄走稱爲水葬。

土葬是羌族較爲古老的一種葬法,這從戰國以來的岷江上游石棺土葬墓羣的發掘中足以證明。清朝以來土葬更爲普遍,各個家族有自己的墓地,流行漢區傳來的木棺土葬。

葬儀特別隆重的叫“大葬”。大葬最早是對民族、家族有過重大貢獻的人舉行的一種最高規格葬儀。近世以來,殷實之家都辦“大葬”。

大葬一般歷時三至九天,先由“釋比”做幾天法事,最後一天,客人才參加。屆時由一名有威望的“釋比”,身披牛皮鎧甲,右手執刀,左肩挎槍,槍頭掛一牛舌,帶頭歌舞,歌詞內容是讚頌祖先功績;緊跟着八名“釋士”,頭戴面具,右手搖手皮鼓,左手擺銅鈴;跟着還有八名較親的家族成員,也都戴面具,敲羊皮鼓;後面一百人以至更多人右手持刀,左肩挎槍,槍纏彩色飄帶,排成一字長蛇陣,邊唱邊舞。先到火墳場轉三圈,將飄帶撒於墳地敬獻祖先。然後到壩子轉圈歌舞,有時扮演對陣戰鬥。最後,所有參加大葬禮的其他人也要到火墳繞場三圈,以示悼念。規模一般少至數百多則千人以上,皆攜酒、糧食、牛、羊、豬等肉類爲禮,喪家設大宴款待。這種喪葬習俗花費甚大,解放後鮮有人爲。現在的葬禮普遍簡化。

  羌族的禁忌

羌族禁忌1、祭祀禁忌。祭山大典爲該族最隆重的祭典,又稱“山神會”、“塔子會”、“山王會”。祭祀旨在求山神保佑人畜興旺、五穀豐登、林木繁盛、天下太平。在祭祀期間,嚴禁入山採樵狩獵。羌地入夏常乾旱,故祈雨爲該族另一經常性宗教活動。祈雨前須搜山,即禁止任何人上山砍柴、挖藥或狩獵。未婚婦女不許參加搜山祈雨活動。搜山中若發現違者,予以譴責和痛毆,直到流血乃止。族人非如此不足以取悅天神,否則祈雨無望。

羌族禁忌2、產忌。家中豬產仔時要在門上拴竹篾條,孕婦禁扯之,否則胎兒會死。若遇母豬或大牲畜產仔,3日內有孕夫婦禁入產棚。忌產婦在堂屋臨盆,須到房屋的最低層分娩。產婦未滿月不得入竈房,否則會開罪於竈神和家神菩薩;亦忌見生人,怕生人將鬼帶來。

羌族禁忌3、喪期禁忌。家有死人,行葬禮5天內忌與外人來往。丈夫剛死的寡婦,須圍青苗菩薩轉幾圈,以木梳梳頭,方可與他人見面。

羌族禁忌4、生活習俗禁忌。忌觸動銅鏡、海螺殼。因小孩素日多佩帶銅鏡,帽上釘海螺殼,用以避邪。若生人觸之,會冒犯神靈,於小孩不利。忌生人入病人居室,其禁忌標誌爲門前放一板凳。忌帶草帽進屋,認爲草帽招鬼。忌將筷橫於碗上,忌倒扣酒盅,因敬鬼儀式上才如此。農曆大年七年級忌大聲叫罵,並須將火鉗、菜刀、繩藏起,因爲這些東西爲不吉。此外,該族還有鍋莊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