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考點:外商直接投資的准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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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會《經濟法》考點:外商直接投資的准入管理

1.備案管理+負面清單

舉辦外商投資企業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的,適用備案管理。

2.備案機構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和指導全國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副省級城市的商務主管部門,以及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機構是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機構,負責本區域內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的備案管理工作。

工商登記

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屬於《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在取得企業名稱預覈准後,應由全體投資者(或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前,或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在營業執照簽發後30日內,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設立備案手續。

4.變更備案

屬於《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備案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生以下變更事項的,應由外商投資企業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在變更事項發生後30日內在線填報和提交《外商投資企業變更備案申報表》及相關文件,辦理變更備案手續:

5.已發放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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