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生物資產

小企業會計準則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所規定的小型企業標準的企業。yjbys小編下面爲你整理了關於生物資產部分的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生物資產

  【準則原文】第三十五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小企業(農、林、牧、漁業)爲生產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解讀】本條是關於生產性生物資產定義及構成的規定。

對於小企業(農、林、牧、漁業)而言,生物資產通常是其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其他資產不同,生物資產具有兩個顯著特徵。首先,生物資產是有生命的動物或植物,具有能夠進行生物轉化的能力。所謂生物轉化,是指導致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化、生產和繁殖的過程。例如,農作物從種植開始到收穫前的生長過程;奶牛產奶能力不斷下降的蛻化過程;蛋雞產蛋、奶牛產奶、果樹產水果等生產過程;奶牛產牛犢、母豬生小豬等繁殖過程。其次,生物資產與農業生產密切相關,包括種植業、畜牧養殖業、林業和水產業等行業。

生物資產的形態、價值以及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都會隨着自身的出生、成長、衰老、死亡等自然規律和生產經營活動不斷變化,儘管其在所處生命週期中的不同階段而具體由類似於不同資產類別(存貨或固定資產)的特點。但是其會計處理與存貨、固定資產等常規資產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對生物資產的確認、計量和披露等會計處理進行單獨規範,以更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生物資產信息。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是指企業爲生產農產品、提供勞務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資產,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本條關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定義及構成的規定與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完全一致。需要指出的是,企業會計準則中單設了一個準則項目,規範與農業生產相關的生物資產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本準則則分散在不同章節中予以規範,其中消耗性生物資產作爲存貨處理,公益性生物資產實際上將相關支出直接費用化,沒有特別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放在此處具體規定。

一、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構成

生產性生物資產具備自我生長性,能夠在持續的基礎上予以消耗並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保持其服務能力或未來經濟利益,屬於勞動手段,包括經濟林、薪炭林、產畜和役畜等。

二、生產性生物資產與消耗性生物資產的區別

與消耗性生物資產相比較,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最大不同在於,生產性生物資產具有能夠在生產經營中長期、反覆使用,從而不斷產出農產品或者是長期役用的特徵。消耗性生物資產收穫農產品之後,該資產就不復存在;而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農產品之後,該資產仍然保留,並可以在未來期間繼續產出農產品。因此,通常認爲生產性生物資產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固定資產的特徵,例如果樹每年產水果、奶牛每年產奶等。

三、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劃分

一般而言,生產性生物資產通常需要生長到一定階段纔開始具備生產的能力。根據其是否具備生產能力(即是否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可以對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進一步的劃分。所謂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由此,生產性生物資產可以劃分爲未成熟和成熟兩類,前者指尚未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還不能夠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例如尚未開始掛果的果樹、尚未開始產奶的奶牛等;後者則指已經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的生產性生物資產。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621生產性生物資產”等會計科目。

  【準則原文】第三十六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

(一)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確定。

(二)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1.自行營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2.自行繁殖的產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前款所稱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

【解讀】本條是關於取得生產性生物資產成本確定的規定。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以下方法確定計稅基礎:(一)外購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購買價款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爲計稅基礎;(二)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以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爲計稅基礎。”

爲了在賬面上完整反映小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價值、充分體現小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本條採用了與企業會計準則相一致的初始計量原則。同時,考慮到小企業取得生產性生物資產通常有外購和自行營造或繁殖兩種途徑,本條分別這兩種取得方式規定了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確定原則。與企業所得稅法存在的主要差異:企業所得稅法沒有對企業自行營造或者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計稅基礎作出規定,也就是說,對於自行營造或者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在營造或者繁殖的過程中所發生的成本,稅法允許計入當期費用稅前扣除。

一、生產性生物資產計量的基本原則

本準則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計量,以取得生產性生物資產發生的全部相關支出作爲成本。但是,對於不同方式取得的生產性生物資產,其成本構成不盡相同。小企業取得生產性生物資產方式主要有兩種:外購、自行營造或者繁殖。

二、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成本的確定

外購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應當按照購買價款和相關稅費確定,包括小企業爲購買生產性生物資產支付的價款、繳納的稅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運輸費、保險費、場地整理費、裝卸費、栽植費、專業人員服務費等。

小企業一筆款項一次性購入多項生物資產時,購買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保險費等可直接歸屬於購買該資產的其他支出,應當按照各項生物資產的價款比例進行分配,分別確定各項生物資產的成本。

三、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成本的確定

對自行營造或繁殖的生產性生物資產而言,如小企業自己繁育的奶牛、種豬,自行營造的橡膠樹、果樹、茶樹等,其成本確定的一般原則是按照其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必要支出確定,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

(一)自行營造的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前發生的造林費、撫育費、營林設施費、良種試驗費、調查設計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二)自行繁殖的產畜和役畜的成本,包括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成齡)前發生的飼料費、人工費和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必要支出。

值得強調的是,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是區分生產性生物資產成熟和未成熟的分界點,同時也是判斷其相關費用停止資本化的時點,是區分其是否具備生產能力,從而是否計提折舊的分界點。小企業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正常生產期的確定,對生產性生物資產是否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進行判斷,並以書面形式加以明確。例如,一般就海南橡膠園而言,同林段內離地100釐米處、樹圍50釐米以上的'芽接膠樹,佔林段總株數的50%以上時,該橡膠園就屬於進入正常生產期,即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

生產性生物資產在達到預定生產經營目的之前,其用途一般是已經確定的,如尚未開始掛果的果樹、未開始產奶的奶牛等;但是,如果其未來用途不確定,應當作爲消耗性生物資產覈算和管理,待確定用途後,再按照用途轉換進行處理。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621生產性生物資產”等會計科目。

  【準則原文】第三十七條 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並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下月起按月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解讀】本條是關於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會計處理的規定。

與固定資產類似,生產性生物資產雖然是有生命的動物或者植物,其存活或者使用期限也較長,不是一次性實現其效益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成本也應逐期分攤,轉移到它所生產的產品或者提供的勞務中去。因此,生產性生物資產需要按照規定計提折舊,以確定小企業所實際發生的成本。

【相關鏈接】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四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准予扣除。企業應當自生產性生物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算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應當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算折舊。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淨殘值。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爲10年;(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爲3年。”

爲簡化小企業會計覈算,減輕小企業納稅調整的負擔,本條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法基本一致,要求生產性生物資產一律按照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同時要求小企業在估計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時,不僅要考慮相關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還要考慮稅法的規定。與企業會計準則存在的主要差異:一是統一要求採用年限平均法攤銷,不允許選用工作量法、產量法等其他攤銷方法;二是不要求對生產性生物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因此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應計折舊額爲其原價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不必考慮減值因素;三是不要求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

一、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的基本要求

(一)所有投入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都應計提折舊

成熟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進入正常生產期,可以多年連續穩定產出農產品、提供勞務或出租。因此,應當按期計提折舊,以與其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相配比。例如,已經開始掛果的蘋果樹的折舊額與從蘋果樹上採摘的蘋果取得的收入相配比,役牛每期的折舊額與其犁地爲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流入相配比等。

(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只有一種:年限平均法

又稱直線法。主要考慮是這種方法計算簡便,便於小企業實務操作。年限平均法的具體應用詳見前述第三十條,此處不再贅述。

(三)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額應根據其受益對象加以分配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額根據其受益對象分別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例如將收穫的農產品成本)或當期損益。

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應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類別,制定適合本企業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目錄、分類方法。對於投入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還應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並考慮稅法的規定,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作爲進行生產性生物資產覈算的依據。

需要說明的是,本準則雖然沒有規定統一的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交由小企業自行確定,但是小企業不得由此而隨意確定。通常,小企業應當制定本企業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核算和管理制度,以書面形式明確規定各項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方法、使用壽命和預計淨殘值,並且一以貫之地加以執行。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過程中所處環境、使用情況等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其使用壽命或者預計淨殘值確需變更的,應當作爲會計估計變更處理。

二、生產性生物資產應計折舊額的確定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是指在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照確定的方法對應計折舊額進行系統分攤。其中,應計折舊額是指應當計提折舊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原價扣除預計淨殘值後的餘額。預計淨殘值是指預計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在處置過程中所發生的處置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後的餘額。小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性質、使用情況和有關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合理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淨殘值。

三、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壽命的確定

小企業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應當考慮下列因素:(1)該資產的預計產出能力或實物產量;(2)該資產的預計有形損耗,如產畜和役畜衰老、經濟林老化等;(3)該資產的預計無形損耗,如因新品種的出現而使現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產出能力和產出農產品的質量等方面相對下降、市場需求的變化使生產性生物資產產出的農產品相對過時等。企業所得稅法則從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的角度出發,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作了一個最基本的強制要求,即明確了各類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

具體會計處理時,一方面爲了保證相關會計信息的質量,避免因過分拉長生產生生物資產折舊年限可能導致的生產性生物資產賬面價值虛高;另一方面爲了便於小企業實務操作,減輕納稅調整負擔,小企業在根據實際情況合理估計的前提下,可以直接採用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折舊最低年限作爲相關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年限。

實務中,小企業應在考慮這些因素的基礎上,結合不同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具體情況做出判斷,例如,在考慮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的使用壽命時,可以考慮諸如溫度、溼度和降雨量等生物特徵、灌溉特徵、嫁接和修剪程序、植物的種類和分類、植物的株間距、所使用初生主根的類型、採摘或收割的方法、所生產產品的預計市場需求等。在相同的環境下,同樣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應該基本相同。

四、生產性生物資產預計淨殘值的確定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預計淨殘值,是指生產性生物資產預計使用壽命已滿,小企業從該項生產性生物資產處置中獲得的扣除預計處置費用後的金額。通俗地講,就是生產性生物資產在報廢時預計殘料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後的淨值。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本準則還是企業所得稅法都沒有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淨殘值率,或者是限定一個所有生產性生物資產均適用的淨殘值率下限,而是將確定生產性生物資產淨殘值的權利交給了企業。因爲每一項生產性生物資產淨殘值的確定需要考慮很多因素,企業無疑最具有發言權。小企業應當根據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合理的估計,並在生產性生物資產使用壽命內一貫應用。

五、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期的確定

生產性生物資產的折舊期自其投入使用時開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時止。其計算方法是“算尾不算頭”,即不包括投入使用的當月但包括停止使用的當月。投入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按月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當月繼續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本條所涉及的會計科目:小企業應當根據本條的規定,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設置“1622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等會計科目。